西藏《高原地区 无人机预警系统基本要求》发布
2023/8/11 16:06   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关键字:西藏 高原地区 无人机 预警系统      浏览量:
由西藏大学提出、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归口管理的《高原地区 无人机预警系统基本要求》(DB54/T 0288-2023)于 2022年12月3日发布, 2023年1月3日正式实施。
  由西藏大学提出,西藏自治区标准化研究所归口,西藏大学、电子科技大学等单位共同起草的《高原地区 无人机预警系统基本要求》(DB54/T 0288-2023)于 2022年12月3日发布, 2023年1月3日正式实施。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高原地区无人机预警系统的环境要求、功能要求、预警流程、预警规范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上至5000m地形地貌多样复杂的高原区域工作的、最大起飞重量在10kg以内的旋翼式无人机预警系统与其处置规范设计、使用等过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0626.1—2017 特殊环境条件 高原电工电子产品 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GB/T 38931 民用轻小型无人机系统安全性通用要求
  CH/Z 3001 无人机航摄安全作业基本要求
  CH/Z3002 无人机航摄系统技术要求
  GA/T 1411.1 警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第1部分:通用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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