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发布全国首个司法行政戒毒场所安防信息化省级标准
2018/8/15 09:07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浙江,戒毒场所,安防,信息化,省级标准      浏览量:
据了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规定了浙江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的建设原则、系统建设、信息安全和通用指标及要求等内容。适用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及运行维护,对促进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安防信息化建设的规范、高效、集约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司法厅对标准进行了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近日,从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发布了DB33/T2135-2018《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规范》省级地方标准。据悉,这是全国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首个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地方标准,将于2018年9月3日正式实施。

  据了解,《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建设规范》规定了浙江省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的建设原则、系统建设、信息安全和通用指标及要求等内容。适用于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安全防范系统的设计、施工、检验、验收及运行维护,对促进浙江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安防信息化建设的规范、高效、集约具有重要意义。浙江省司法厅对标准进行了归口管理和业务指导。

  该标准重点包含标准适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定义和缩略语、建设原则、系统建设要求、信息安全、通用指标以及系统验收等内容。其中在建设原则方面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符合国家法规及相关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的规定。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纳入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所工程建设总体规划,并应专项设计、同步施工、独立验收、保障运行。

  在系统建设要求方面,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应包括指挥中心、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出入口管理系统、通讯调度系统、安全防范集成管理平台、地理信息服务系统和运行维护管理系统等。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GB50348、建标170、SF/T0008和《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基本规范》的规定。戒毒所安全防范信息系统应选用具有开放通信协议和接口的系统及设备,且具有良好的兼容性,能实现与相关系统安全互联。各安防系统应提供完整二次开发包和接口,支持第三方系统集成和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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