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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智慧城市建设经验:政企合作 多方出资
2014/1/22 10:01   中国发展门户网      关键字:智慧城市,政企合作      浏览量:
赴德国考察学习,对德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现状及相关机制有了一定的了解。笔者以为,德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水平未必比中国城市高多少,但是其建设智慧城市的相关做法与经验,却非常值得我国众多专家学者、各级决策层参考以及各地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借鉴和学习。

智慧城市是当今世界城市发展的新理念和新实践。随着、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遥感遥测、空间地理信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在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广泛应用,“智慧城市”的理念和模式也逐渐为世界各个国家和地区所接受和认同。智慧城市是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应用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的产物,也是传统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需求。建设智慧城市有利于促进城市公共服务更加均等、社会管理更加高效、生态环境更加宜居、产业体系更加优化、人民群众更加幸福,有利于促进城市生产组织方式集约和创新、形成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有利于促进“四化”同步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品质、推动美丽中国的建设。

近年来,美、欧等发达国家以及韩国、新加坡等中国周边国家纷纷开始建设智慧城市。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战略之后,“智慧城市”作为一种城市管理新模式在全国上下迅速达成共识,国内正在掀起一股“智慧城市”建设的热潮。与此同时,“智慧城市”又是个新鲜事物,到目前为止,全球没有哪个城市的建设模式被世人公认为是“智慧城市”的样板,但每个所谓的“智慧城市”又各有各的特色和经验。2013年7月,笔者赴德国考察学习,对德国智慧城市建设的现状及相关机制有了一定的了解。笔者以为,德国智慧城市建设的水平未必比中国城市高多少,但是其建设智慧城市的相关做法与经验,却非常值得我国众多专家学者、各级决策层参考以及各地在智慧城市建设过程中借鉴和学习。

一、专门机构

经考察发现,德国城市在建设智慧城市过程中,都有专门的机构负责。这些机构或者是政府部门,如法兰克福的环保局,或者是政府特意成立的下属机构,如柏林的柏林伙伴公司和弗里德里希哈芬的虚拟市场有限公司,其职责都是代表当地政府提出一些长期的、宏观的规划目标,并从市场上挑选最具吸引力并适合当地实际的智慧城市项目。因此,我国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也应保证有专门的负责机构而不能是政出多门。

二、政企合作

为了更好地建设智慧城市,德国城市一般会选择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即政府和企业合作的模式。合作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政府首先会在某个方面提出长远的宏观目标,并通过财政补贴的方式引导企业进行相关研究,最终从若干参与者中选出合适的合作者。另一种是像德国电信、西门子、宝马等大型企业为了推销本公司的某种产品或服务,会在全国范围内选择一个或几个城市进行试点,符合条件的或对项目感兴趣的城市会积极参加这些企业开展的试点竞赛。因此,我国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也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重要作用,政府不能对智慧城市建设大包大揽,而是在仔细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在某个时期要达成的目标,关于建设内容以及如何建设等具体细节问题应交由市场来完成。

三、多方出资

在德国建设项目中,根据提出某项目标主体的不同,德国城市会有不同的资金来源,如欧盟、联邦政府、州政府、市政府以及相关企业。如果是前三者提出目标要求城市完成,那么它们就会给这些城市一定比例的建设资金。比如,为实现节能减排,欧盟提出“力争到2020年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在1990年的基础上减少20%以上”的目标,并投资1.15亿欧元帮助500多个城市进行节能建设。德国联邦政府提出“电动汽车国家发展计划”,并选取了包括柏林在内的4个州开展试点。在这个为期4年(截止时间为2016年)的项目中,联邦政府投入8000万欧元,柏林州政府投入6000万欧元,参与企业投入6000万欧元。因此,我国各城市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也可以积极争取各方面的资金,比如中央资金、省政府资金以及有意愿参与本市智慧城市企业的投资。

四、因地制宜

“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必将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过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每个城市在建设智慧城市的时候应充分认识到其建设的长期性和复杂性,充分考虑当地的资源禀赋、经济水平、产业基础、信息化水平、市民素质等各种因素。德国各个城市的智慧城市建设虽然多集中在节能、环保等领域,但就具体项目来讲,不同的城市绝对不会雷同。因此,我国在今后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必须充分考虑当地居民需求和所需解决问题的迫切程度,进行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五、务求实效

自IBM提出“智慧城市”概念以来,中国各地城市迅速展开了一场建设智慧城市的竞赛。相比国内对“”的追逐和热捧,德国对“智慧城市”的认识更加理性和务实。德国人并不认为“智慧城市”有统一的模式,而且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并未过多使用甚至几乎没有使用国人熟知的物联网、云计算等新兴信息技术,只要能够促进市民生活质量改善和城市竞争力提升的工作即可视为建设智慧城市。因此,我国在今后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市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和城市竞争力的提升,而不能盲目跟风,做表面文章。

六、以人为本

通过考察不难发现,在建设智慧城市的过程中,“以人为本”的理念在柏林、法兰克福等各个德国城市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在策划某个智慧城市项目的时候,这些城市的政府会做仔细认真的前期调研,在此基础上充分地考虑当地居民的需求,还会在项目实施之前选择若干志愿者进行实际体验,之后根据志愿者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在更广范围推广。因此,我国的智慧城市建设也应突出以人为本,要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核心宗旨,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在城市生活中的物质需求、精神需求和感官享受,把提升市民的生活幸福指数作为城市信息化建设的核心目标,真正把百姓需求和幸福感受放在第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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