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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规定新安装电梯必须安装视频监控
2021/2/23 10:25   鞍山电视台      关键字:辽宁鞍山 电梯 视频监控      浏览量:
  2月1日起,辽宁省颁布实施了《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个《条例》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安全等方面做了细致的规定,鞍山市也同步开始执行相关规定。
  鞍山目前在用电梯总量16648部,约占全市特种设备总数的40%,每年还在以10%左右的速度增加。其中回迁房电梯2456部,约占全市电梯总数15%。按使用年限来看,全市10年以上电梯4089部,约占全市电梯总数25%,而且未来一段时间,10年以上的电梯每年还将以超过1000台的速度增长。究竟该如何保证群众的乘梯安全,在《条例》出台后,会有怎样的监管变化,日前,记者采访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科相关人员,请专业监管人员就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
  新安装电梯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电梯作为使用频次很高的机电类交通工具,偶尔有些故障、或者短暂困人的情况是比较常见的。无论是在其他省市还是鞍山都发生过使用单位、维保单位、乘客由此产生的矛盾,各方各说各理,责任很多时候不好认定,一旦发生事故还牵涉到赔偿问题,非常不好处理。新《条例》中明确要求“新安装电梯应当在轿厢内设置视频监控设施。”在用载人电梯也参照这个要求。通过一个检验、检测周期的时间过度,逐步都要安装视频监控。这样,一旦发生纠纷,通过视频回看,还原当时的场景,到底是乘客的不文明乘梯行为还是维护保养不到位、或者使用单位的管理有问题导致的电梯故障就可以一目了然。对事故的调查取证、责任分析和群众利益保障非常有利。
  所有乘客电梯都应投保电梯责任保险。新《条例》中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在用电梯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并且省市场监管局已经将投保电梯责任险列入了乘客电梯的定期检验、检测项目,也就是说以后乘客电梯必须要投保电梯责任险。以前,就算是发生事故后责任很明确,双方都认,理赔也是一个难题,怎么赔,赔多少都不好界定。现在可以像机动车交强险一样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先行赔付,使受害人可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解决了因赔付能力不足造成的纠纷。同时,也可以利用保险公司这种市场手段来监督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的管理水平,起到了非常好的引领作用。
  新《条例》确立了依托5G、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对电梯全生命周期的全省集中统一管理服务模式。通过配备具有电梯运行参数采集和网络远程传输功能的监测装置,与辽宁省电梯安全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对接,并实时上传数据。使维保人员能够实时掌握电梯的运行状态,采取有针对性的现场维护保养,让电梯性能更加安全,也可以做到更加便捷、迅速的困人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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