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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智慧北京行动纲要的通知
2012/5/2 15:37:00   北京市政府      关键字:北京市人民政府,智慧北京      浏览量:
为加快推动“十二五”时期本市信息化发展,落实《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城市信息化及重大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智慧城市建设重点领域的发展目标、行动计划和关键举措,有效指导政府、企业和社会开展工作,特制定本行动纲要。

    (二)促进产业创新,支撑重点应用。

    加强关键技术、基础软件的自主研发,促进城市管理、现代服务、文化创意等领域高端解决方案的创新,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实施“祥云工程”行动计划,加快推动“感知北京”示范工程建设,大力发展数字文化创意产业,全面建设“三网融合”试点城市。优化科技创新环境,逐步形成稳定的产业发展资金支撑体系,依托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加大对重大技术的研发投入和支持力度,鼓励产学研相结合,支持技术联盟发展,鼓励国际高端资源与本土企业对接。

    九、发展环境创新行动计划

    (一)加强领导与管理创新。

    加强各级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完善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决策咨询机制,统筹开展全市信息化顶层设计,建立全市统筹的政务部门信息化服务体系。

    (二)完善法规标准。

    推动完善信息化促进等地方性法规,推进信息安全等地方立法工作,研究制定基础数据库使用管理、个人信息保护、电子商务管理、信用管理、电子文件互信互认等方面的标准规范。加快制定“市民卡”一卡多用、传感器标识、物联网专网应用、基础数据库使用与管理、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等全局性的标准规范。

    (三)加强资金统筹。

    加强对“智慧北京”建设资金的统筹,引导多方参与“智慧北京”建设,规范信息化服务市场,推动“大外包”机制,采用建设—转移(BT)、建设—运营—转移(BOT)等模式加快信息化发展。加强对应用示范区及重点行业(领域)应用示范的资金、配套措施、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四)完善信息化人才体系。

    鼓励和引导重点企业设立专职首席信息官,完善政府信息化人才考核、表彰、激励、职业发展等人力资源机制。完善高端信息化人才服务体系和引进计划,对接中央“千人计划”、北京“海聚工程”和中关村“高端领军人才聚集工程”。

    十、组织实施

    (一)明确“智慧北京”关键评价指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分工。

    按照本行动纲要规划的发展目标,制定评估区域和行业智慧发展水平的关键指标体系,明确指标责任主体,形成《智慧北京关键指标责任表》(以下简称《责任表》);按照本行动纲要提出的建设内容,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编制《智慧北京重点工作任务分工》(以下简称《任务分工》)。通过《责任表》和《任务分工》有效指导各单位开展建设工作。

    (二)开展“智慧北京”顶层设计。

    在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指导下,市、区县两级信息化主管部门,采用逐步完善的方式,统筹本级各部门开展顶层设计。

    (三)滚动制定部门和区县年度实施方案。

    各部门、各区县根据《责任表》和《任务分工》,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制定年度实施方案,方案经市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审核后,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四)组织企业参与“智慧北京”建设。

    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电信运营商、公共事业单位制定企业应承担的“智慧北京”建设计划。各部门、各区县积极宣传“智慧北京”发展机遇和政策,引导和推动相关企业广泛参与。

    (五)加强工作调度。

    定期召开“智慧北京”工作调度会,明确阶段工作目标,部署重点任务,协调解决难题,重要事项提请市委、市政府研究决策。

    (六)加强评估与考核。

    建立“智慧北京”第三方评估机制,按照《责任表》、《任务分工》和年度实施方案,开展年度发展水平评估和年度工作考核,将评估考核内容纳入部门、区县和干部工作绩效考核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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