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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将用上物联网
2018/6/27 09:00   青岛全搜索      关键字:山东,危化品,危险源,监控预警,物联网      浏览量:
全省范围内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通过数据采集系统实现企业重大危险源关键设施设备安全参数、视频信号、报警信息的数据采集和传输。

  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按照国家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建设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省安监局正在组织开发物联网数据采集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

  此项工作的目标任务及系统功能是:全省范围内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企业,通过数据采集系统实现企业重大危险源关键设施设备安全参数、视频信号、报警信息的数据采集和传输。提高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化水平和事故状态下信息获取及事故预警能力,畅通政府和企业信息网络,建立国家、省、市、县、企业五级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控及事故预警系统,通过各级数据的共享和交换,实现重大危险源状态分析、重大危险源报警分析和安全管理状况分析等功能,全面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水平。

  其中,省安监局负责组织系统的总体设计、招标,系统的开发指导;协调各级安监部门、系统承建单位、相关企业按照系统设计要求组织实施;负责确定试点企业名单,监督中标单位物联网网关等设备采购、安装负责系统应用、运行维护的监督管理;组织项目验收,做好应急管理部项目考核的相关工作。市、县(市、区)安监局负责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的摸排,组织企业填写《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物联网数据采集信息表》,负责本级系统平台数据采集和监督管理,按照要求督促辖区内企业完善试点条件,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按照系统建设实施指南和数据采集处理标准完成数据采集工作,做好系统平台运行、数据采集和监督管理等工作,确保各市、县级(或化工园区、集中区)系统发挥实效。危险化学品相关企业按照重大危险源企业的基本要求完善硬件条件,明确系统建设运维人员,做好与省安监局系统对接、数据采集和网关日常运维等工作。

  根据工作进度安排,6月编制系统建设实施方案及物联网网关实施方案,编制物联网网关数据采集要求并确定试点企业名单(330家)。2019年1-2月系统试运行,对系统进行优化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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