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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治安保险居民户覆盖率全省第一
2015/7/21 14:14         关键字:山东聊城,治安保险      浏览量:
多年来,聊城治安保险走过的路,就是创新之路,并一直引领着全省、全国治安保险的发展方向。2006年,聊城的探索试验得到了中央、省综治部门的认可,省综治办、山东保监局和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专门来聊城开现场会进行推广。

  “出事”不心焦 治安保险“防火防盗”村民得实惠

  今年7月3日晚6时许,在山东省茌平县洪官屯镇朱官屯村,因天气炎,村民房公孟和其家人都在街道上乘凉。房公孟突然发现自家院内有烟冒出后,他意识到自己家中着火了,赶紧喊来附近的村民帮忙救火,同时拨打110报警。因火势太大,村民无法靠近,只靠村民家中的自用水来灭火困难很大,大火被扑灭时室内的物品全部被烧毁。

  经派出所民警赶到调查后证实,此次火灾原因为房公孟家的线路使用时间较长老化打火,引燃屋内易燃物品。

  但有幸的是,就在今年的6月份,茌平县洪官屯镇人民政府投保了平安家园家庭财产保险(治安保险),被保险人为包括房公孟在内的茌平县洪官屯镇全镇26个村,共计4997户村民,该保险承担保险责任为火灾、爆炸及附加盗抢三个项目,承保内容包括了村民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粮食及农产品(鲜活物品除外)、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室内装潢、室内院内农机具(生产用农用三轮、拖拉机、柴油机、水泵、农用电机)、院内电动车、附加大牲畜盗抢(仅限牛、马、驴、骡)9项财产,每户总保额为7100元。

  经保险公司认定,对于房公孟家因线路老化造成火灾事故,属于该保险的火灾保险责任,房公孟家被烧毁的两间东屋、室内的电视机一台、衣柜、碗橱、被褥等损失经保险公司核定扣减条款约定的免赔后赔付房屋1200元、家电1200元、衣物和床上用品200元、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700元,共计3300元。

  无独有偶。今年7月1日凌晨2时许,在莘县魏庄镇草佛堂村,村民齐东林睡梦中隐约听到院内有响动,等到齐东林起来到屋外查看时,发现自家睡觉前锁好的大门敞开,停放在院内的摩托三轮车、电动自行车都不见了,粮仓内的1700斤小麦也已被盗,随后齐东林赶紧拨打110报警。经警务人员勘察不法分子翻墙进入其家中,从院内将反琐的大门撬开后,将摩托三轮、电动自行车、粮食等运走。

  后经保险公司认定,齐东林家于被盗情况属实,属于被盗保险事故的保险责任,最终保险公司赔付齐东林理赔款2950元。

  “演变”的历程 治安保险源于临清“契约式治安联防保险”

  “其实,如今的治安保险的最初形态是2003年临清开办的‘契约式治安联防保险’。”王毅介绍,“2003年,在这个险种的基础上,临清市人保财险在城郊接合部的红星社区杨桥村,开始着手试办面向100多户村民、并以失窃事件为保险标的的家财险。孰料,保单出了才几天,就有两户村民的电视机被盗,保险公司查勘后当即予以理赔。这破天荒的头一回,不仅使村民尝到了买保险、御风险的甜头,也让我们觉察到商业保险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独特作用。”

  “不久,杨桥村所在的新华街道办事处决定在辖区内全面推广杨桥模式‘家财险’,以解决当时因外出打工者增多带来的诸多治安新问题。但随之种种非议扑面而来,政府乱收费、乱摊派、加重农民负担等指责不断。当时,这是基层干部不敢碰触的‘高压线’。”

  “如果顶着非议的压力做事,就需要多动脑筋为百姓着想。”王毅说:“在将保险引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过程中,我们没有靠行政手段发号施令,而是将依法、合规、自治、自愿的原则贯穿工作始终。”

  在聊城市和临清市综治办的规范引导下,在新华街道办事处与人保财险公司的共同努力下,一个名曰“平安志愿者协会”的民间组织在临清市诞生了。该协会以协助公安机关治安巡逻、开展治安防范宣传、组织开展巡逻技能交流与培训为业务范围,凡是自愿履行巡防义务、按时缴纳会费的18岁以上公民都可申请为会员。协会理事会经会员大会授权,可以决定经费的使用范围和方式。考虑到当地治安维稳的现实需要和农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协会拟定了“一天一毛钱,全年保平安”的宣传策略,动员村民以“缴纳会费”形式加盟平安志愿者队伍,会费标准是每人每年36元。其中,4.4元用于购买“治安保险”,保额1万元;31.6元专项资助当地“综治大巡防”系统建设。

  政府角色转变,“主抓”变“主导”;“平安志愿者”走到前台,在“综治大巡防”中担当“主角”;村民变会员,会费弥补了地方治安经费的部分“缺口”;协会组建志愿者巡防队伍专职巡逻,缓解了公安机关的警力不足;保险公司介入始终,为老百姓出险理赔提供一定保障。

  2006年,聊城的探索试验得到了中央、省综治部门的认可,省综治办、山东保监局和人保财险山东省分公司专门来聊城开现场会进行推广。王毅表示,2007年,中国保监会根据聊城市的探索成果,批复了一个全新险种“平安家园险”,给聊城试验了3年的“治安保险”一个合法名分。不过,我们还是习惯叫“治安保险”,感觉更亲切。

  写进“新国十条” 聊城治安保险经验首创精神得肯定

  多年来,聊城治安保险走过的路,就是创新之路,并一直引领着全省、全国治安保险的发展方向。

  “回顾这些年的探索实践,聊城的治安保险坚持‘摸着石头过河’,从每个乡镇(街道)、每个县(市、区)做起,确保‘开办一个、成功一个’。从最初的‘一天一毛钱、天天保平安’,到契约式保险联防、平安家园险,从综治大巡防,再到现在依靠平安志愿者协会这一载体加以推动,治安保险呈现出良好的包容性和成长性,覆盖面持续扩大,社会口碑越来越好。”王毅表示。

  实践证明,通过发展治安保险,实行“三个结合”,达到了“三个满意”、 “三个有利于”的良好效果。“三个结合”,即事前防范与事后补偿相结合,综合治理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专业防范与群防群治相结合;“三个满意”,即群众得到保障而满意,企业得到客户而满意,政府得到平安而满意。“三个有利于”,即有利于转变传统的综治模式,由完全依靠政府投入转变为政府主导、市场调控,实现了向市场要经费、向市场要警力、向市场要平安;有利于提高基层治安防范的整体效能,整合基层“三防”资源,壮大综治巡防队伍,完善治安防控体系;有利于完善群防群治的责任机制,增强各方的治安防范意识,形成“政府积极引导、市场规范运作、群众安居乐业、经济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去年8月13日,李克强总理签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简称“新国十条”),特别强调“鼓励发展治安保险等新兴业务”。这说明聊城的做法,已经上升到国家政策层面,进入到国家决策层次。在这之前的2013年8月7日,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全省金融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3〕17号)也明确要求“继续搞好治安保险”。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对聊城治安保险经验首创精神的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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