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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布《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
2015/3/2 11:02   新疆都市报      关键字:电力设施,安全防范,新疆      浏览量:
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印发了《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政策支持。

记者从国网新疆电力公司获悉:日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印发了《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为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提供了政策支持。

3月1日,阿克苏供电公司联合治安联防人员共同对重要线路进行了一次特别巡视。这是自治区公安厅印发《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后,阿克苏供电公司主动联合治安联防人员开展线路巡视工作,迅速落实群防群治力量。

据了解,近年来,随着新疆电网规模的不断扩大,特别是特高压等“疆电外送”工程的投运,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任务十分繁重。《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的出台将能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以保障电力设施安全运行为目标,将重点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严防电力设施被袭击破坏。

根据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公安机关接到盗窃破坏、外力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时,要高度重视,及时查处,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的违法行为;对辖区内发生的危害性大、影响恶劣的盗窃、破坏电力设施重点案件,特别是引发大面积停电事故、导致重大恶性设备事故、酿成人身伤亡的事故案件,要集中力量全力侦办、依法处理。通过加强电力设施安全防范工作,提升安全防范和防恐怖袭击能力,有效预防盗窃、破坏电力设施等危害电力生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处置各类涉及电力设施的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减少国家及人民群众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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