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忘初心,安防的本质是安全
——试论安全防范系统的理论框架
2016/11/14 09:58   中国安防      关键字:安防,系统,安全,试论,初心,技术,防范      浏览量:
自2015年以来,在讨论修订《GB50348-2004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之际,大家都再一次强烈感到了一种需要:随着安防市场发展和安防技术进步,必须重新审视我们的安防理论,梳理我们的安防理论体系,使之更科学合理,符合实际,提升我们的学术水平,帮助安防行业健康高速发展,以便更好地服务民生,服务社会。


三、安全防范的基本概念

1.安全防范

在治安防控领域,使之安全的手段叫做安全防范,大家简称“安防”。此时,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过程。

一些研究表明,安全防范理论应研究在人为故意对抗过程中的被保护的对象、需要防范的对象、需要控制的对象,还需要研究一些协同的机制、配合的条件和特定时空条件下的博弈对抗问题。这样才能构成一个真正的具有实战指导意义的系统。没有系统化、整体协同的思维,即使是所谓的构成系统也是徒有虚名。这是安全防范的总体顶层设计的思维。

2.防护目标

防护目标是指需要和希望保护的、免受攻击破坏、不被泄露的对象,如实体、数据。

防护目标可以是安全主体关注的核心保护对象,也可以是用于保护核心对象的设施设备。一些防护目标可能是另一些防护目标的工具途径等,如文物库房内的文物是安全主体的防护目标,而该库房的门和通风管道的出入风口也是安全主体的防护目标,后者显然是前者的保护手段。

传统意义上,防护目标通常是核心或者重点关注的价值较高、对安全主体带来的影响足够大的目标。

实际上,防护目标既可以是固定位置的,这可方便地形成纵深防护体系;也可以是移动位置的,此时,可以动态跟踪和随时改变防护体系——这就是所谓贴身保护,它又是下文提到的监控目标的一种。

3.防范目标

防范目标是指安全防范所达到的最终效果,或者安全主体所应对的各类风险或者威胁因素的对抗。

通常我们可以了解到防范目标如防入侵、防盗窃、防泄密、防爆炸等,这是在社会治安防控传统理论中被经常直接说明的,许多人认为是不言而喻的。但在今天的实际工作中,防偷盗、防入侵、防破坏等等所对应的情形,也早已经不是过去的行为模式啦,多因素交织,动态随机性更强、线上线下互动,等等。更何况,有许多新要求的提出,如防恐怖袭击、防群体过度拥挤踩踏等。

我们试着梳理了一下防范目标的几类情形,它可以是对抗的人或物,也可以是人或物的某个方面,还可以是对抗的某个行为或事件:

(1)防破坏——生命财产的损伤、毁坏,手段有可能是人为的删除、毁损、爆炸、烧毁等,防入侵(空间隔离)是其方法之一。

(2)防被盗(泄密)——实物被非法转移、信息数据非法泄露,防入侵(空间上的隔离)也是其方法之一。

上面“防”的这些事情,隐含地说明有其实施主体的,这些实施主体,可以是人,可以是动物,也可以是其他物品等等。以防破坏为例,这个句式应全面表达为:“防破坏”=“防止AA被XX破坏”

其中:

lAA通常冠以针对某个防护目标或者安全主体单位的限定词。

lXX是破坏行为的实施主体,通常是我们后面提到的监控目标之一,可以特指,也可以泛指。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必须明确攻击安全主体的是谁,对安全主体的什么感兴趣。

(3)防违禁物或人——规定不许穿越或者带入的物品如毒品、易燃易爆物、有害环境的物品,规定不许在指定空间出现的物品、恐怖袭击分子等。与此类似的还有通缉人员的发现和抓捕。这一般是在后面的监控目标分析中发现。

(4)防越界、交通违法等——这是日常生活工作中,经常面临的一种情形,这是约束行为规范的过程。

(5)防失序——特别是防止人群骚乱,正常工作秩序被打乱,稳定局势。

防重点人、物或事件的出现,主要指已有情报显示的前来可能制造或引发危险事件的人、物,降低攻击者动机兑现的概率;

防宏观危险事件的发生,特别是人群拥挤踩踏、秩序混乱等,特别是人群或物品的集聚空间密度问题的监测。

这个“防”则更侧重于社会管理层面的工作目标。这里的重点人、物就是我们后面所说的监控目标之一。



[1] [23 [4] [5] [6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