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建立“1+M+N”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由“1”个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节点及“M”个区域、“N”个行业节点组成。区域、行业节点分别面向算力需求旺盛的地区、重点行业,建设算力供需对接体系机制,实现不同区域、主体、架构的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和高效流动应用,提升整体算力水平。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开展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建立“1+M+N”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体系由“1”个国家算力互联网服务节点(以下简称国家节点,已建成发布)及“M”个区域、“N”个行业节点组成。区域、行业节点分别面向算力需求旺盛的地区、重点行业,建设算力供需对接体系机制,实现不同区域、主体、架构的算力资源标准化互联和高效流动应用,提升整体算力水平。
《通知》提出,算力互联互通节点采取“统一标识、统一标准、统一规则”的运行机制。标识方面,各节点通过国家节点获取唯一标识编码,实现算力资源入网入市。标准方面,各节点按照统一标准建设,统一接口对接,实现互联互通。规则方面,各类算力资源按照统一规则开展算力交易、互联调度等工作。
《通知》明确,每个省级行政区可申报1个区域节点;每个行业原则上可申报1个行业节点。区域节点由地方通信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共同申报。行业节点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通信管理局推荐重点行业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体方式申报。
此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还印发了《国家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方案》(以下简称《建设方案》)。
《建设方案》明确建设六大核心系统:
·国家算力互联网(区域、行业)服务中心,为节点的前端门户,提供标识注册、算力交易、任务调度和数据分发等运营服务。
·算力标识管理系统,接收服务中心注册信息,按算力互联互通等标准完成算力标识赋码,提供标识解析服务,支撑基于算力网关的标识管理。
·算力资源汇聚系统,与算力资源服务商接口标准化适配,接入各类算力资源,实现对区域算力的管理。并通过与国家节点交互,实现全域算力资源感知。
·算力选择系统,获取参数并构建信息库,提供参数检索、推荐等服务,可接通数据定向传输服务,支撑路径精准选择与数据高效传输。
·算力运行安全监测系统,通过算力标识网关实时获取算力资源侧、平台侧、互联调度侧、应用侧的业务信息,实现算力运行安全监测。
·安全保障系统,构建网络、数据、业务、应用全维度安全防护体系,覆盖漏洞扫描、安全管控、风险评估等关键环节,全方位保障节点安全。
《建设方案》明确,算力互联互通节点建设的五类参与主体:
·算力互联互通节点主体,由地方企事业单位负责建设运营,提供算力互联互通统筹调度服务。
·算力资源提供商,为用户提供通算、智算、超算等软硬件计算能力的主体,包含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商、互联网接入服务商等。
·算力转售调度服务商,为用户提供算力交易任务分发与执行保障服务的主体,包含云服务商、基础电信企业、节点运营主体等。
·算力应用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人工智能应用、科学计算、算力卡、云手机、云电脑等基于算力资源封装应用服务的主体,包含云服务商、基础电信企业、软件服务商等。
·算力专线服务商,为用户提供云专网等算力专线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保障算力资源高效调度与低时延连接,包含基础电信企业,算力云专网运营企业等。
《建设方案》还明确了五大关键工作流程,入网入市、资格获取、资源汇聚、互联调度和市场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