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款箱

本标准规定了提款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是设计、制造和检验提款箱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金融、保安服务行业、企业、事业单位提款、运钞使用的提款箱。

简 介

本标准规定了提款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是设计、制造和检验提款箱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金融、保安服务行业、企业、事业单位提款、运钞使用的提款箱。

本标准除5.3、5.4为强制性条款外,其他均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由公安部治安管理局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山平安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信诚(天津)电子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温州联盾安全器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文玺、张少军、袁鹤、郝文起、刘玉成、熊自力、魏彦军、冯勇智、陈定斌、郭树森、倪学森。
  本标准于2008年1月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