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本标准为合订本标准,包括以下标准:
  GA/T 600.1—2006/IEC 60839-5-1:1991 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1部分:系统的一般要求
    GA/T 600.2—2006/IEC 60839-5-2:1991 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
  GA/T 600.3—2006/IEC 60839-5-3:1991 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3部分:传输通路的报警传输系统

简 介

本标准为合订本标准,包括以下标准:
  GA/T 600.1-2006/IEC 60839-5-1:1991 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1部分:系统的一般要求
  GA/T 600.2-2006/IEC 60839-5-2:1991 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
  GA/T 600.3-2006/IEC 60839-5-3:1991 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3部分:传输通路的报警传输系统
  GA/T 600.4-2006/IEC 60839-5-4:1991 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4部分:交换网络的数字通信机系统的要求
  GA/T 600.5-2006/IEC 60839-5-5:1991 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 第5部分:利用公共电话交换网络的语音通信机系统的要求

  GA/T 600《报警传输系统的要求》分为五个部分:
  第1部分:系统的一般要求;
  第2部分:设备的一般要求;
  第3部分:利用专用报警传输通路的报警传输系统;
  第4部分:利用公共电话交换网络的数字通信机系统的要求;
  第5部分:利用公共电话交换网络的话音通信机系统的要求。
  本部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00)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中国矿业大学信电教研室、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北京怡和拓天计算机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王汝琳、刘希清、金巍、王蓓蓓、周明锦、佟祝斌。
  本部分与2006年2月10日首次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