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用保管箱通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用保管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带有防盗、防火、防潮及监控报警系统设施的银行库房内使用的保管箱,也适用于在类似条件下其他场所使用的保管箱。

简 介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用保管箱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在带有防盗、防火、防潮及监控报警系统设施的银行库房内使用的保管箱,也适用于在类似条件下其他场所使用的保管箱。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深圳市蛇口龙电保安设备厂和公安部安全防范报普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舒昌治、卢蠢法、潘颧、周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