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本标准规定了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简称联网系统)的系统架构、构建基本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接口与协议要求、安全性要求、可靠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运行维护要求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自助设备、自助银行、现金业务库及其他重要区域的联网系统建设,是联网系统设计、建设、检验和验收的依据。其他金融机构的联网系统的建设可参考实行。

简 介

本标准是对GB/T16676—1996《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规范》的修订。
  本标准代替GB/T16676—1996。

本标准与GB/T16676—1996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标准名称修改为《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技术要求》;
  删除了银行营业场所安全防范工程设计的内容;
  增加了:
  a) 银行安全防范报警监控联网系统的架构、构建原则、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安全性要求、可靠性要求、电磁兼容性要求、环境适应性要求、运行维护要求等内容;
  b) 银行本地安全防范系统、监控中心、用户终端、传输网络等对象在联网系统构建中的基本要求;
  c) 联网系统建设过程中报警和视音频监控联网的功能要求,及管理控制、用户权限管理、电子地图、统一编址管理、时钟同步等功能要求;
  d) 联网系统传输网络、报警联动响应时间、视频图像质量等性能要求;
  e) 联网系统建设过程中各系统及与其他系统联网的接口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 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声迅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天跃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浩云安防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迪堡安防设备有限公司、北京银河伟业数字有限公司、南京新索奇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聂蓉、彭华、龙中胜、鲍世隆、崔云红、李民英、徐志伟、雷雨、邱求进、任骥、邓慕琼、冯勇智、熊自力、鲍宇杰、余和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