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安全防范系统中供电的技术要求,是安全防范系统供电的系统设计、设备选型、安装施工、检测和验收的基本依据。本标准适用于安全防范(以下简称安防)系统供电设计、安装施工、检测与验收。
本标准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是对GB/T15408-1994《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测试方法和性能规范》的修订,并将标准名称更改为《安全防范系统供电技术要求》。
本标准与GB/T15408-1994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将报警系统电源装置扩大为安全防范系统供电系统,将电源设备的性能要求,扩大为安全防范系统供电系统的性能要求、配置原则、系统管理、供电设备安装要求等的综合要求(见GB/T15408-1994,第5章、第6章、第7章、第8章、第9章);
明确了供电系统与市电网的接口配合关系(见5.2.3、5.2.4);
明确了安防系统的供电保障要求(见5.4);
明确了各子系统供电要求(见5.9、5.10、5.11、5.12);
明确了安全、电磁兼容性要求(见6.1、6.3);
增加了能效、环保等要求(见8.4、8.5、6.4.2、6.3.2);
增加了供电设备与负载之间的接口配合关系内容(见9.1.3、9.1.4);
明确了安全防范系统供电设备的选型要求(见第9章);
增加多个资料性附录(见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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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00)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中盾安全技术开发公司、北京联视神盾安防技术有限公司、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广东志成冠军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国胜、李秀林、金巍、孙兰、李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