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持式金属探测器通用技术规范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志、标签和包装、随机技术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检查金属武器和金属违禁品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是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此类设备的基本依据。其他用途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可参照执行。

简 介

本标准规定了手持式金属探测器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标志、标签和包装、随机技术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检查金属武器和金属违禁品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是设计、制造、检验和使用此类设备的基本依据。其他用途的手持式金属探测器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第一研究所、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硏究院、深圳市鑫源通电子有限公司、广东守门神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太弘威视安防设备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力、姜玲玲、赵誉婷、芦朋、刘彩霞、陈曦、陆进纲、冯磊、幸波、张文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