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代替GB 12662-1990《爆炸物销毁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物解体器的组成、分类、标记、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物解体器的设计、生产与检验。
本标准代替GB 12662-1990《爆炸物销毁器技术条件》。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物解体器的组成、分类、标记、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物解体器的设计、生产与检验。
本标准与GB 12662-1990相比,内容上的变化主要有:
标准的名称改为“爆炸物解体器”;
术语和定义做了调整和补充;
增加了无后坐力型爆炸物解体器并对产品进行分类;
增加了产品的组成、标记和重量的要求;
取消了对试验场地安全范围的规定;
修改了对发射药筒和点火器(1990年版标准中的电点火药筒和电点火装置)的要求;
修改了对后坐移动范围的规定;
不再规定设计安全系数并修改了压力试验方法;
修改了检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