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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安:监管场所综合管理平台
中国安防行业网    2018/11/27 10:29    关键字:山东中安,监管场所,方案      浏览量:

一、项目背景

监管场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机关,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在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为了更好地提高监管场所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实现监管业务管理信息化,特开发本信息化系统。系统采用多元信息处理、传输、监控、管理以及系统集成等一系列高新技术,能够将各个系统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既可实现单独实施功能的运行,也能实现系统集成的监管场所综合安防信息化系统,达到看守所行政管理信息和监管硬件资源的高度共享,实现看守所安全防范系统与看守所管理信息系统的联网,使监管技术和监管信息管理技术集成联动使用,提高整个智能化看守所的办公效率和综合管理水平。

符合公安监管工作规律、科学规范执法行为的信息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安监管工作的"第一警力"。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结合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拘留所条例贯彻实施的要求,明确公安监管部门信息化建设的方向、思路和工作措施。公安监管信息化建设是一场警务革命,它将带来思想观念和工作习惯的巨大变化。看守所执法管理信息化,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责任事故往往是多个岗位、工作环节出现纰漏,事故隐患和苗头不能及时查处所致,借助监控信息联网,可以抽查到看守所各个监室及民警工作岗位情况,发现管理漏洞,将事故控制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初始阶段。构建和完善全方位、高级别的安全防范系统是有效抵御其高等级风险的必要措施。

看守所信息化建设的目的不只是为了监管安全,还有利于通过对在押人员的信息分类分级,做到精细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推进看守所工作规范化,强化民警信息化应用知识、意识,建立人机结合、优势互补的新型看守所警务机制,全面实现电子台帐,从人员入所开始,收押、入所谈话、跟踪教育、日常管理等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实现执法管理主要环节网上控制、勤务网上调度、安全网上预警、绩效网上考核,全面提升监管场所管理水平。

二、项目概况

根据公安部《看守所技术建设规范》、《看守所"五化建设"标准》、《看守所执法细则》等文件的规定,本次信息化系统设计对智能监控系统、在押人员管理系统、在押人员报告系统、电化教育(广播)系统、民警巡视管理系统、应急警报系统、监室门禁系统、会见管理系统等信息化系统进行集成化设计,结合监管信息系统、网上指挥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实现统一规划、有机整合,建设一套真正实现综合管理和信息平台整合应用的现代化监管场所安防综合系统。

立足监管工作特点及其需求,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设备,注重由模拟技术向数字技术转化、由分立结构向整合结构转化、由单纯安防功能向综合管理功能转化,保证系统建成使用周期内技术的先进性和投资效益的最大化,保证在可连续工作的前提下系统的可靠性、易操作性和可扩展性。注重安全防范系统的信息化和整体化应用,各子系统在足够支撑各种数据传输的网络构架之上协同联动工作,以多种信息完整反映安防事件,并以简单、集中和交互的方式进行控制和处置,实现人机管理的密切结合;同时兼顾各自的独立性和开放性,能够适应特殊使用环境,以提高应用和科学管理水平。

三、方案设计

根据公安监管场所信息化建设的技术要求,结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范,我们对监管信息化系统进行了针对性设计,本方案以先进性、实用性、可靠性、开放性、规范性、适应性、集成性为原则,融入了集成功能交互终端、智能分析管理、生物识别身份核实、综合业务数据管理等先进主流技术,形成一套由监室交互终端、移动手持设备及业务工作站为综合业务应用工具、强大的后台分析服务存储设备及软件为基础的综合信息化系统,并通过智能监控、门禁控制、报警及报告对讲等系统的深化集成设计,使得整个信息化体系实现监管业务管理效能的全方位信息化应用要求。

监管场所信息化建设的目的不只是为了监管安全,还要有利于通过对被监管人员的信息分类分级,做到精细化管理;通过信息化建设推进看守所工作规范化,强化民警信息化应用知识、意识,建立人机结合、优势互补的新型看守所警务机制,全面实现电子台帐,从人员入所开始,收押、入所谈话、跟踪教育、日常管理等全面实行网上办公,实现执法管理主要环节网上控制、勤务网上调度、安全网上预警、绩效网上考核,全面提升监管场所管理水平。

鉴于监管工作的移动性、突发性、紧急性特点,本系统设计为领导、巡控、医疗、后勤财务等岗位配置手持终端,并配合相应软件,提供方便快捷的系统应用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