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强制性国标落地 民航法修订 无人机安全走向全链条治理
中国安防协会 01-04 关键字:强制性国标 民航法 无人机 浏览量:
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民用无人机的适航许可管理要求,并确立了生产者为其产品设置唯一识别码的法定义务,为前述标准与要求的执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2025年2025年12月22日,《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识别规范》正式发布,标准明确自2027年1月1日起,所有民用无人机必须标注18位“电子身份证”,并规定了编码、标识与数据报送要求,对违规生产设定了严厉罚则。《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登记和激活要求》同步发布,细化了从生产、登记到激活的全流程实名管理技术规范。
12月27日,《民用航空法》修订通过,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民用无人机的适航许可管理要求,并确立了生产者为其产品设置唯一识别码的法定义务,为前述标准与要求的执行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无人机安全监管正转向“源头管控+动态监测”相结合的全链条治理。
在地方上,《山东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发布,明确工作机制和飞行安全等多方面工作安排,2026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