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杭州智能制造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西南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4月19日,大华股份发布公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据了解,根据去年3月大华股份公告,拟向中移资本非公开发行约3.12亿股的股票,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含本数)。本次发行价格定为17.94元/股,不低于本次定增的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大华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同时,与中国移动、中移资本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为对方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合作期限为3年,前述期限届满后,如各方未提出书面异议的,本协议约定的合作期限自动延长3年。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智慧物联解决方案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杭州智能制造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西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西南研发中心新建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