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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恢复云天励飞科创板IPO发行注册程序
2022/3/3 08:53   as      关键字:云天励飞 科创板 IPO      浏览量:
云天励飞作为人工智能企业,以人工智能算法、芯片技术为核心,并具备算法芯片化能力,研发和销售面向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的核心能力主要来源于两大技术平台,即人工智能算法平台、人工智能芯片平台。
  2月28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云天励飞”)科创板IPO恢复“提交注册”状态。
  云天励飞作为人工智能企业,以人工智能算法、芯片技术为核心,并具备算法芯片化能力,研发和销售面向应用场景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公司的核心能力主要来源于两大技术平台,即人工智能算法平台、人工智能芯片平台。
  公司2021年8月6日通过上市委会议审核,2021年9月10日提交注册。
  注册稿财务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0年,云天励飞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33亿元、2.30亿元、4.26亿元;实现净利润-1.99亿元、-5.10亿元及-9.42亿元。
  发审会上,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
  (1)结合AI芯片的市场发展、行业竞争、目标市场和客户群体等情况,说明自研芯片实现大规模内部和外部应用的市场环境和条件,是否存在重大障碍,分析发行人的芯片技术与其现有业务的相关性、自研AI芯片实现有一定规模商业化的可能性;
  (2)分析部分位列报告期前五位客户的项目毛利率较低的原因,项目中自主研发算法技术的使用情况和价值贡献,发行人与其他同行业竞争对手相比是否具有核心竞争优势;(3)说明发行人是否依靠降低毛利率获取项目订单,并结合报告期前五大客户项目招投标中的技术评分情况,说明发行人自研的算法软件、芯片等核心产品在项目获取中能否发挥实际作用,发行人能否持续稳定获得项目订单。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此外要求发行人代表:
  (1)结合报告期内大部分销售并非面向终端用户、部分项目的收款存在“背靠背”约定或出现收款逾期等情况,说明发行人的收入确认是否谨慎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关的坏账准备是否计提充分;
  (2)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说明对同类型业务的获取方式、收款安排及收入确认政策是否保持一致。要求保荐代表人说明是否对主要项目执行了针对终端用户的走访核查程序、是否检查了货物发运记录、发行人与终端用户就设备调试运行的沟通记录,并就上述事项一并发表明确意见。
  最后,上市委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发行人是否与田第鸿在技术和知识产权方面存在发生纠纷的风险,田第鸿作为发行人前首席技术官离职是否对发行人的核心技术研发及持续经营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2022年1月26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中止其发行注册程序。
  2022年2月28日,深圳云天励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相关证券服务机构已按规定履行复核程序,根据《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恢复其发行注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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