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千里15日晚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庄敏与周培钦签署《表决权委托协议》,由于庄敏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庄敏将其持有的609,471,51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25%)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提名权、提案权授予周培钦行使。委托期限为协议签署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庄敏仍拥有授权股份的所有权并就授权股份享有除表决权、提名和提案权之外的其他权利(如收益分配权等财产性权利)。
签署协议后,庄敏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海昌、庄明、蒋俊杰合计控制的公司股份比例由42.39%下降至17.39%。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由庄敏变更为周培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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