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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兴再收中兴通讯旗下公司股份 落实物联网生态建设
2016/12/1 13:39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高新兴,中兴通讯,,物联网,生态建设      浏览量:
高新兴通过本次收购中兴物联旨在更好地为公司物联网核心战略基础,落实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生态圈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领域,为公司车联网业务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016年11月30日晚,高新兴发布公告称,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珠海凯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凯腾”)与深圳市中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物联”)原股东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努比亚”)签订了《努比亚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方)与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珠海凯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受让方)与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深圳市中兴物联科技有限公司85.50%股权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本协议条款,受让方同意购买目标股权、且转让方同意出售目标股权的价格为人民币69,255万元(“转让价款”),其中高新兴所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9,258.30万元,珠海凯腾所购买目标公司的股权对应的转让价款为59,996.70万元。本次转让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后,受让方合计将持有目标公司85.50%股权,其中高新兴持有目标公司11.43%的股权,珠海凯腾持有目标公司74.07%的股权。

  此外,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兴通讯”)于2016年11月30日与努比亚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3,645万元的对价向努比亚收购中兴物联4.50%股权。

  另外,双方一致同意,转让价款按照如下约定进行支付:自签署本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支付合计转让价款的50%并提供转账凭证,其中,高新兴应支付4,629.15万元,珠海凯腾应支付29,998.35万元。自目标股权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转让方支付合计转让价款的其余50%并提供转账凭证,其中,高新兴应支付4,629.15万元,珠海凯腾29,998.35万元。

  针对中兴通讯持有中兴物联股权的后续安排根据协议约定,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含起始日和截止日当日),中兴通讯可要求高新兴以现金或股份方式按中兴物联2020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与一定的市盈率倍数的乘积作价收购其届时持有的中兴物联全部股权,且最低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645万元。

  从《公告》中得知深圳市中兴物联科技有限是物联网领域的专业公司,致力于实现更多、更智能、更安全可靠的无线连接和服务。通过自主研发的专业智能通信产品和方案,持续为国内外的OEM终端和系统集成合作伙伴提供创新解决方案,产品涵盖多种制式和封装的智能通信模块产品、车联网智能通信终端产品以及IOT整体解决方案。(下表为中兴物联主要财务指标)

2016 年 1-9

2015 年度

资产总额

620,585,894.08

468,185,985.14

负债总额

488,963,680.83

359,719,717.56

应收款项总额

62,170,811.24

60,815,752.54

股东权益

131,622,213.25

108,466,267.58

营业收入

402,485,465.10

451,204,719.74

利润总额

24,427,267.22

35,542,436.73

净利润

23,155,945.67

32,833,882.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76,356.47

97,626,585.53

注:2015 年度财务数据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审计意见:无保留意见。2016年1-9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高新兴通过本次收购中兴物联旨在更好地为公司物联网核心战略基础,落实物联网与智慧城市生态圈建设。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领域,为公司车联网业务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条件,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016年6月,高新兴就以1.484亿元价格受让中兴通讯旗下天津中兴智联科技有限公司84.86%股权,受让后中兴通讯持股5.14%,且有权自交割日后72个月届满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要求高新兴以不低于898.9058万元收购中兴通讯届时持有的全部天津智联的股权。

图为高新兴与中兴通讯举行中兴智联股权交割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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