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的《智慧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通用要求》(GB/T43581-2023)国家标准,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24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
由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管理,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山东浪潮新基建科技有限公司、中电科新型智慧城市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龙华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中移雄安信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成都秦川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华傲数据技术有限公司、上海数字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交通大学、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综合勘察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上海商汤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人和城市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湖北省标准化与质量研究院、山东新一代标准化研究院有限公司、中国人民大学、中睿信数字技术有限公司、中外建设信息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联通智能城市研究院、北控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重庆信科设计有限公司、山西云时代智慧城市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共同参与起草的《智慧城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通用要求》(GB/T43581-2023)国家标准,于2023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24年07月01日正式实施。
1、范围
本文件确立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框架,包括数据、服务、接口、运维和安全等基本功能,规定了这些基本功能的通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平台的设计、建设和运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2239一201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GB/T28827.1-2022 信息技术服务 运行维护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31722-2015 信息技术 安全技术 信息安全风险管理
GB/T35273-2020 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GB/T36344-2018 信息技术 数据质量评价指标
GB/T39786-2021 信息安全技术 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
GB/T41479-2022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数据处理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