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杭州市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实施方案》(市委办发[2017]31号)文件相关要求,杭州市安防协会正在杭州市民政局、杭州市公安局的指导下开展脱钩工作。按照机构分离的要求,将取消杭州市公安局与杭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的主管关系,改为行业协会依法独立运行。
因此,杭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决定以邮件方式召开全体会员大会,对杭州市安防协会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请各会员单位对以下内容进行投票表决。
修改章程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原 第四条 本行业协会在杭州市公安局(业务主管部门)、杭州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现改为 本行业协会在杭州市民政局(社团登记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管理下开展工作。
二、原 第二十四条 本行业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查并经杭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现改为 本行业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如超过最高任职年龄的,须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杭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三、原 第二十五条 本行业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三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查并经杭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现改为 本行业协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副秘书长任期三年,任期最长不得超过两届。因特殊情况需延长任期的,须经会员大会2/3以上会员表决通过,报杭州市民政局批准同意后方可任职。
四、原 第四十条 本行业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杭州市民政局和杭州市公安局组织的财务审计。现改为 本行业协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杭州市民政局的财务审计。
五、原 第四十四条 本行业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经杭州市公安局审查同意,并报杭州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现改为 本行业协会修改的章程,须在会员大会通过后15日内,报杭州市民政局核准后生效。
六、原 第四十六条 本行业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杭州市公安局审查同意。现改为 本行业协会终止动议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
七、原 第四十七条 本行业协会终止前,须在杭州市公安局及有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除清算外的其它活动。现改为 本行业协会终止前,须在有相关机关指导下成立清算组织,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除清算外的其它活动。
八、原 第四十九条 本行业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行业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现改为 本行业协会终止后的剩余财产,在杭州市民政局的监督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用于发展与本行业协会宗旨相关的事业。
请各会员单位用邮件反馈意见的形式对以上修订内容进行投票表决,投票表决截止日期到2017年11月20日17:00正。未作邮件反馈的视为同意。
联系人:秦雪芹
联系电话:87289229-802
回复邮箱:hzafxh@163.com
特此通知
杭州市安全技术防范行业协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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