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银行遭遇投诉的事件屡见不鲜。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经济发达地区,网银账户被盗导致存款被转走、冒领的受害者数量多达上千人。而关于网银被盗问题的讨论也演变为一场网银用户的维权之争。
浙江:首例网银被盗案储户获全额赔付
2005年2月2日,洪荣尧的手机短信显示,其借记卡内少了102500元,遂向警方报案。经调查,有人以“洪荣尧”的名义持假身份证到中国农业银行温州市分行开通了网银业务,获取了网银客户证书及密码。其后,此人通过网上银行成功将洪荣尧借记卡内的十万余元资金分两笔转划至他人账户,后领取了该款。
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一审认为,银行未能认真核实验明办理网上银行注册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导致原告存款被他人冒领。法院据此判决:中国农业银行永嘉县支行赔偿储户存款并支付利息,经再审维持原判。
北京:用户告银行被判自己“买单”
2005年9月工商银行(5.59,0.10,1.82%)北京海淀西区支行储户杨先生的银行账户被人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系统盗取6万元,因此将银行告上法庭。该行在法庭上辩称,杨先生的6万多元是其账户通过工行的网上银行系统汇款发生的。交易是在对方凭杨先生的账号、密码登录网上银行系统后发出指令,他们依据该指令办理的。2006年9月,法庭最终以用户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存款消失是因工行过错导致而败诉。
在法院审理此案的同时,一些有类似经历的工行客户自发成立了“工行网银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表示要集体维权诉讼。该联盟多次向工行递交要求赔偿的声明,并向银行监管部门、消协发送公开信,据称一些联盟成员已得到工行先行垫付部分损失款项的承诺。目前,此维权行动仍在继续,且参与人数越来越多。
上海:16万元消失储户银行均称无错
3月10日,上海市民蔡先生发现,其建行上海分行的2个账户上共计16万余元不翼而飞。经调查,蔡先生的款项被人通过网上银行,分数次转入云南的一个账户。蔡先生表示,自己并未向他人泄漏网上银行密码,也从来不使用公众场所电脑登录网银。而且,在与银行交涉中,蔡先生被告知此类事件以前也发生过,并说网银用户应选用USBKEY或动态口令等更有效的安全措施。蔡先生纳闷:为何银行之前从未向他做过这样的安全警示呢?而建行方面表示,那段时间该行网银系统没有出现问题,可能是客户电脑被病毒或黑客攻击所致。
目前,此事已有司法机关介入。建行表示将配合公安部门的调查,并会根据需要,提供犯罪嫌疑人的银行资料、作案时的IP地址等。
综观这些案例,储户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自己的损失是因银行过错导致的,其诉求一般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律师也认为,如储户不小心泄露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或被别人看到,出现盗转事件;或储户所使用的电脑遭遇黑客,其银行卡和密码被黑客盗走,银行不承担责任。而如果银行网络系统确实存在瑕疵,不能安全保护储户的个人信息,出现盗转事件,银行就应承担责任。但储户在这方面取证困难,因此律师建议,诉讼时应使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由银行举证证明其网银安全。
八招防御网银风险
第一招:客户应核对网址。客户在登录网上银行时,最好要留意核对自己所登录的网址与自己和银行签订的协议书中的法定网址是否一致。
第二招:客户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客户切不要把自己的出生日期、家庭电话号码以及自己的身份证号码等作为密码,建议选择有代表性的数字和字母混合的方式设定密码,以提高密码破解的难度。
第三招:客户应做好交易的记录。客户应对自己在网上银行办理的每一笔转账和支付交易等业务做好详细的记录,并定期查看自己的“历史交易明细”和定期打印自己的网上交易业务对账单。
第四招:客户应管好数字证书。客户应避免在公用的计算机上使用网络银行交易,以防止自己的数字证书等相关机密资料落入不法分子的手中,从而让自己的网上身份识别系统遭到不法分子的蓄意破坏,使自己的网上账户被他人盗用。
第五招:客户应对异常的动态提高警惕。假如客户不小心把自己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输入了陌生的网址上,并出现了类似于“系统维护”等提示语,客户应立即拨打银行的客服热线进行确认,一旦发现自己的资料已经被盗,必须马上修改自己的相关密码并去银行进行银行卡挂失。
第六招:客户应安装防病毒软件。银行客户应为自己使用的电脑安装防火墙和防病毒软件,并经常为自己的电脑升级。
第七招:客户应堵住软件漏洞。为了能够更好地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软件中的漏洞进入自己的计算机窃取资料,在使用网络银行、网络游戏时必须开启杀毒软件的实时监控,并启用个人防火墙,且杀毒软件必须经常升级,下载补丁程序。
第八招:每次使用网上银行个人服务后,请选择“退出登录”选项退出,以防数字证书等机密资料落入他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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