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是“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文物的保护管理和科学研究,对于人们认识自己的历史和创造力量,揭示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并促进当代和未来社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历史文物古迹不可替代性、不可再生性以及它的重要意义,显示出它价值的珍贵。
另外,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追求高质量的生活和与众不同身份的象征,促使历史文物的稀缺性不可替代性越来越突出。物以稀为贵,历史文物的市场经济价值越来越高,因此加强文物保护就显得尤为重要。
国家重视文物保护 出台相关法规
2011年6月,国家文物局发布了《国家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指出到2015年,我国博物馆总数将达3500家。在博物馆数量快速增长的同时,未来五年国家文物局将定期开展文物系统安全大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2011年8月30日,公安部、国家文物局针对2011年全国连续发生3起博物馆文物被盗和被抢案件,联合发布了《公安部、国家文物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博物馆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博物馆安全工作;进一步强化博物馆内部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进一步提高博物馆安全技术防范水平;进一步完善馆藏文物安全长效工作机制。
2012年5月10日,故宫失窃案发生后,国家文物局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尽快查补全国博物馆的安防措施,要求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督促各文博单位提升技防水平,按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尽快完成文物风险单位达标,建设高质量、高效能的文物安全技术防范设施设备。对于达不到《文物系统博物馆风险等级和安全防护级别的规定》要求的文博单位,在达标前一律不得对外开放。对于长期不配备安全防范设施的文物收藏单位,县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通知》还要求博物馆等文物收藏单位依法健全保卫机构,配足安全保卫人员,保卫干部和警卫人员总数不应低于全馆职工人数的10%。要配备高素质、高技能的专业安全技术人员,对专业安全技术人员要加强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保证安防设施设备的使用效能。此外,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各文博单位要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对各类突发事件及时有序地启动应急预案。
盗窃案件时有发生 文博安防面临诸多问题
虽然国家极其重视文物保护,但文物被偷被抢事件依然时有发生,如内蒙古博物院、广东省乐昌县博物馆、山西省临猗县博物馆、临汾市丁村民俗博物馆、湖北省黄冈博物馆和江苏省如皋市博物馆等多家不同级别的博物馆,先后发生馆藏文物丢失、失窃乃至抢劫等恶性案件;帝王陵寝、墓群、窑址、石窟寺、石刻以及重要古建筑也成为了被盗窃、破坏和损毁的高风险地带。即使是被称为“京城第一保卫处”的故宫博物院也发生了震惊全国的大案。因此,从目前国内文物保护尤其是存放文物的博物馆的安防建设来看,还存在着许多问题。
首先从国家、省一级层面来看。政府财政投入太少,文博安防建设想达到一劳永逸的目的。导致安防系统升级更新换代速度慢,尤其高科技防范设施。例如故宫博物院在2011年5.18盗窃案发生时,其安全防范系统依然是上世纪八十、九十年代的建设的,同时,在人防方面也存在很大问题,“追赶犯罪嫌疑人的夜巡员近60岁,值守人员接到报警后并未按规定到现场查看”。号称“京城第一安全保卫处”故宫博物院安防系统在没有任何科技手段进行辅助的小毛贼面前一无是处。可见故宫博物院安防系统是如此不堪一击。
2008年国家文物局文物安全基础数据统计大检查,调查结果显示:在上报的2012个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防盗设施达标率不足30%,国家重点博物馆防盗达标率刚刚达到50%。这在很大程度上表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现有的安全防范系统无法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存在很大漏洞和安全隐患。
省市县二三级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少数民族,民俗博物馆是整个文博的基础,数量最多,分布最广,但是在文物保护方面的投入也最少,安全技术防范最薄弱。
另外。文物保护还存在着对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要求不统一,个性化需求更高更多。例如2013年5月4日,一名游客徒手击碎故宫翊坤宫玻璃致使文物受损,5月5日,故宫博物院院长单霁翔向媒体通报事发经过。监控录像显示,肇事男子毫无征兆地冲向翊坤宫砸碎玻璃,单霁翔表示,故宫面临的安保问题千奇百怪,将逐步升级安防系统,其中给重要展室安装防砸玻璃已进入日程。
从以上诸多问题,我们可以看出,加大文物保护目前存在的问题更重要的还是投入力度小,文物保护力度不能跟随社会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其次文物保护还需要个性化安全防范。
文物安全防范建设 政府加大投入
亡羊补牢,时犹未晚。政府必须发挥其主导作用,打破文博安防建设一劳永逸思想,加大对历史文物古迹、博物馆保护力度,加大投入,把文物保护工作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查的重要方面。地方政府要重新认识历史文物古迹,重视文物保护,改变片面政绩观。加大投入,结合当地历史文物古迹发展旅游业,真正做到历史文物充分发挥其作用。
正是在我国文物保护面临着严峻形势下,2013年7月初,财政部、国家文物局联合发布的《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促进文物事业发展。
根据《办法》,该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主要包括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大遗址保护、世界文化遗产保护、考古发掘、可移动文物保护以及财政部和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其他项目。
管理办法指出,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文物维修保护工程支出,文物考古调查、发掘支出,文物安防、消防及防雷等保护性工程支出,文物技术保护支出,文物陈列布展支出以及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建设支出等方面。
管理办法明确,专项资金补助范围不包括征地拆迁、基本建设、日常养护、应急抢险、超出文物本体保护范围的环境整治支出、文物征集以及中央与地方共建国家级重点博物馆的各项支出。专项资金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各种工资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我们希望借此次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工作,各级管理部门能够真正重视文物保护工作,把文物安全防范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各地安防企业要充分抓住此次机会,对文物保护安全技术防范建设进行充分的行业细分,可以在更大范围选择适合自身个性化应用的产品和系统,排除一些不必要的功能和应用,同时也有助于降低投入成本,在有限的政府财政支出内完成文博安防系统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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