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的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我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在司法领域,人民法院通过创新互联网司法模式,推动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不断提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推动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全面深化智慧法院建设,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
系统总结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经验
前期,最高法深入总结智慧法院建设和互联网司法模式的理论实践经验,在全球率先出台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在线调解规则、在线运行规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区块链司法应用的意见》,受到世界许多国家司法界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
“一系列指导性文件,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信息化标准体系,为全国法院信息化建设提供遵循和规范,促进智慧法院建设从抽象到具体、由局部到全局、由定性向定量的转变。”最高法信息中心负责人介绍说,这是人民法院主动拥抱先进技术、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创新探索和生动实践,为信息时代的世界法治文明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该负责人表示,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人工智能在司法领域的应用,最高法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组织国内相关法律和技术专家,充分调研、多方论证,广泛征求意见,系统总结我国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理论依据、应用场景和实践经验,研究制定《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法院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应用范围、系统建设和综合保障等相关要求,对于加快推动人工智能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规范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努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2025年基本建成较完备的应用体系
“人工智能技术在司法领域的应用已成为我国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支点。”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雷磊指出,司法人工智能的基本运行逻辑是基于历史数据基础上的预测,既包括基于类案裁判之历史数据的同案预测,也包括基于法院或法官个人裁判历史数据的个性预测。
据雷磊介绍,目前司法人工智能的合适定位,是司法裁判活动的辅助手段,主要旨在提高司法审判的效率。
《意见》提出,分两个阶段建成具有规则引领和应用示范效应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理论体系。到2025年,基本建成较为完备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体系,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助支持。到2030年,建成具有规则引领和应用示范效应的司法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和理论体系,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提供全流程高水平智能辅助支持,应用效能充分彰显。
雷磊警惕潜在的以技术主义逻辑压倒人的逻辑的导向。“技术永远只是技术,司法人工智能的应用永远无法替代人对司法公正的追求。‘身披法袍的正义’终究是人的正义,而非机器的正义。”雷磊说。
《意见》坚持伦理规则先行的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理念,提出人工智能司法应用需遵循五项基本原则,即安全合法原则、公平公正原则、辅助审判原则、透明可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其中,辅助审判原则即明确人工智能辅助结果仅可作为审判工作或审判监督管理的参考,确保司法裁判始终由审判人员作出,裁判职权始终由审判组织行使,司法责任最终由裁判者承担。
明确人工智能司法应用主要范围
《意见》着重从人工智能为司法工作提供全方位智能辅助支持、显著减轻法官事务性工作负担、有效保障廉洁司法、提高司法管理水平、创新服务社会治理等角度,明确了人工智能司法应用的主要场景。
《意见》要求,加强人工智能全流程辅助办案,具备为法官裁判案件全过程提供智能辅助能力,促进裁判尺度统一,保障司法公正,维护司法权威。加强人工智能辅助事务性工作,能够最大程度依托信息化手段,减少法官事务性工作,降低各类人员工作负担,提高司法效率。加强人工智能辅助司法管理,支持实现对不规范的司法行为进行自动预警,提升司法管理质效,保障廉洁司法。加强人工智能服务多元解纷和社会治理,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司法资源,为化解社会矛盾、服务社会治理提供新的途径和方式。同时,还要求不断拓宽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场景和范围,结合人工智能技术创新进程和人民法院改革发展实践,积极探索并不断拓展新的应用范围。
为确保人工智能司法应用得到更好的技术支持,《意见》要求,加强人工智能应用顶层设计,加强司法数据中台和智慧法院大脑建设,为面向各类业务的人工智能司法应用提供核心驱动。加强司法人工智能应用系统建设,加强司法人工智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依托国家重点工程、科研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组织产学研优势力量,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集智攻关,为司法人工智能系统建设提供牵引和支撑。同时,还要求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安全运维保障,强化网络安全、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能力,完善人工智能运行维护机制。
此外,《意见》对人工智能司法应用过程中的组织领导、知识产权保护、安全保障等相关工作要求也一并进行了明确。
“中国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可期。”最高法信息中心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继续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实现跨越式发展,努力创造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