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明确将车路协同纳入云南省智慧高速公路及智慧城市建设工程,通过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丰富应用场景,形成汽车、电子、信息通信和道路交通运输等深度融合的产业形态,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探索一套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云南方案”。
5月24日,云南省工信厅、交通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十四五”推进云南省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将车路协同纳入云南省智慧高速公路及智慧城市建设工程,通过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丰富应用场景,形成汽车、电子、信息通信和道路交通运输等深度融合的产业形态,建立完善标准体系,探索一套可持续、可推广、可复制的“云南方案”。
《意见》提出了建设车路协同自动驾驶试点示范、构建规模化数字基础设施、搭建交通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公共服务支撑平台、完善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安全保障机制的六大重要任务和19项具体建设内容。
在构建规模化数字基础设施方面,《意见》要求建设支持自动驾驶的通信网络、建设物联网感知网络、智能路侧感知设施建设以及建设高精度位置服务网络。在路侧部署道路
监控摄像头、雷达、路面传感器、交通气象传感器等设备,实现交通信息、道路状况的全面感知。鼓励通信运营商等市场主体在重点应用示范路段构建边缘计算能力,建设北斗地基增强系统基准站,形成覆盖重要交通基础设施的分米级、厘米级及事后毫米级的高精度服务基准站网络
《意见》提出搭建交通综合信息平台,构建全息感知的智慧高速公路,提升路侧设施物联和中心互联的能力,构筑“人-车-路-云”全域数据感知的车路协同体系。
《意见》提出构建车路协同应用场景,主要包括智慧出行、智慧物流、智慧服务区、园区内自动驾驶运输、自动驾驶特种作业、自动驾驶货运专用通道等。重点应用场景包括:匝道安全提升场景、隧道诱导和安全行驶场景、全天候辅助通行场景、高精导航应用服务场景、车路协同系统智能控制与测试评估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