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把大数据产业列为国家战略。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大数据发展和数据价值释放已成为“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的主旋律,大数据产业正在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大数据发展,把大数据产业列为国家战略。近年来,以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推动各行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大数据发展和数据价值释放已成为“十四五”时期产业发展的主旋律,大数据产业正在成为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坚持高点定位 准确把握大数据产业发展态势
大数据产业是以数据生成、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为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激活数据要素潜能的关键支撑,是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的重要引擎。
发展大数据产业是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催化剂。当前,大数据产业正引领各行业、各领域业务形态变革和产业结构调整。山东产业门类齐全、基础雄厚,但传统产业占比较高,正处于深入推进动能转换、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关键期,大力发展大数据产业,拓展数字技术与各行业融合发展的深度和广度,才能不断催生数据驱动的新业态新模式,迸发源源不断的新动能,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生产力整体跃升。
发展大数据产业是构筑区域竞争优势的新途径。放眼全球,主要发达国家都把大数据作为塑造国家竞争力的基础性战略资源。环顾国内,大数据产业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各地充分发挥大数据产业“赋能存量、催生增量”作用,以大数据产业带动千行百业整体提升。只有抢抓大数据发展新机遇,加快发展大数据产业,提升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才能在未来区域竞争中占据主动优势。
发展大数据产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变革的新引擎。数据是数字经济时代的核心生产要素,发挥数据要素与传统要素的乘数作用和倍增效应,是促进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服务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现实需要。“十四五”时期,山东开启新时代制造强省、数字强省建设新征程,更应抢抓机遇,加快推动经济社会数字化转型发展,让数据赋能成为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最强劲动力。
坚持统筹推进 大数据产业迎来蓬勃发展
山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工信部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紧抓大数据产业发展的时代机遇。2021年1—11月,全省监测范围内大数据企业963家,实现大数据业务收入1104.3亿元,同比增长18.5%,预计全年突破1300亿元。
基础设施全面提升。
光纤网络在全省实现全覆盖。累计建设5G基站超过10万个,16市主城区均已实现5G网络连续覆盖。建成标准机架数量超过20万个,集约化、绿色化水平处于全国前列。国家超级计算济南中心、青岛海洋超算中心运算速度位于国际先进水平。建成济南浪潮、大陆机电、威海移动等7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
产业链条基本完整。全省大数据企业在生产、采集、存储、分析和应用等12个全生命周期环节中均有分布,覆盖数据资源、基础硬件、通用软件、行业应用等领域,大数据产业链条发展相对均衡。中国大数据产业生态联盟发布的《中国大数据区域发展水平评估报告(2021)》显示,2020年山东省大数据企业发展指数为43.41,居全国第五位。
融合应用不断深化。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数据赋能实体经济”等活动,大数据创新应用多点开花。全省大力培育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累计评选优秀大数据产品184项、优秀大数据应用案例143项、优秀大数据解决方案157项、重点大数据企业165家、重点大数据资源21项,其中13个入围2021年工信部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
产业集聚成效显著。顺应大数据产业发展趋势,以济南和青岛为中心,推动16个市建成省级大数据产业园23个,布局建设特色大数据产业园30余个,大数据产业集聚能力不断提升。其中,济南高新区齐鲁软件园成为11个国家级大数据集聚区之一,形成了“龙头集聚、业态完备、技术先进、应用广泛、特色鲜明”的“1+N+N”大数据全链条发展生态。
要素市场逐步完善。积极探索数据资源多元归集、开放流通和社会应用机制,组建山东数据交易有限公司,成立青岛大数据交易中心,推动省级数据交易平台上线试运行,工业大数据交易行业分平台初步建成,烟台、德州等市级分平台加快布局。截至2020年底,数据(产品)登记平台入驻重点数据资源企业100余家,登记数据产品近500个,数据交易产业链初具规模。
政策环境持续优化。山东省政府出台《山东省大数据发展促进条例》《关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推进工业大数据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等法规政策,大数据产业发展顶层设计持续优化。省有关部门和各市陆续发布推动大数据产业发展系列政策文件,营造优越发展环境,各地大数据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期。
坚持“六个聚力” 推动大数据产业走深走实
围绕贯彻工信部《“十四五”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有关部署,山东将突出“两手抓”,即供给侧抓产业培育、需求侧抓推广应用。推进“双赋能”,即通过大数据为传统信息技术企业赋能,培育更多以“数据+算法+算力”为特色的大数据企业;通过大数据企业为传统制造企业赋能,不断激发数据要素价值潜能,促进全省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力夯实产业发展基础支撑。加快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速5G网络布局和商用步伐,实施“双千兆”网络系统工程,推进全国首张确定性网络建设。加快济南、青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建成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山东分中心,构建“国家级-省级-边缘级”的工业大数据中心体系。采用“揭榜挂帅”形式,加快基础支撑、数据服务等领域“卡脖子”关键技术创新。加强产业发展标准体系建设,健全以国际标准为引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为基础、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为补充的新型大数据产业发展标准体系。
二是聚力加速提升产业链条能级。开展实施大数据产品(服务)供给强化行动,重点布局数据采集装备、数据存算设施、数据传输装置等大数据基础产品,拓展“互联网+”大数据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发展一批“数据+金融”“数据+营销”“数据+教育”“数据+文娱”等大数据服务,提升全省大数据服务品质能级。全面推动工业大数据“一个平台一个库、一批应用一片云”建设,激发数据赋能工业新变革。加快推动农业、服务业和社会治理等行业大数据平台建设及创新应用,打造行业数据价值新动力。
三是聚力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强化公共数据供给能力,探索推广公共数据开发产品有偿使用模式,建立完善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督促机制。积极推进DCMM试点工作,推动工业企业开展数据分类分级,提升行业数据治理水平。高水平建设山东省大数据交易中心,发挥山东省数据要素创新创业共同体作用,培育富有活力的数据要素市场。促进数据要素化,在重点行业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示范,推动数据要素高效配置。
四是聚力构建繁荣有序产业生态。搭建数字化场景开放创新平台,面向多领域、多行业建立案例库、场景库和厂商库,探索打造“政府搭台、社会出题、企业答题”的场景挖掘和供需对接新模式,推动供需数字化精准对接。推进大数据企业梯次成长,开展“大数据产品”“大数据企业”双数评估工作,持续开展大数据“三优两重”项目筛选,精心培育一批大数据“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举办各类大数据产业发展相关活动,搭建对外交流平台,增强企业合作。
五是聚力筑牢数据安全保障防线。完善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开展大数据安全评估、数据安全能力成熟度评估、数据应用伦理研究,建立高效的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及报告机制,提升数据安全应急处置能力。推动数据安全产业发展,加强数据安全关键技术研究,加快数据安全技术和数据安全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大数据安全防护支持的数据基础设施,不断提升公共服务的安全防护水平。
六是聚力加强政策措施支持保障。加强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省大数据产业督查、考核和评估,做好大数据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引导各市出台推动大数据产业加快发展相关政策,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加快培育市场主体。统筹用好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大数据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建设。推广首席数据官(CDO)制度,定期遴选大数据产业“领军人物”“智慧工匠”和“引航专家”,建立健全多层次、多类型大数据产业人才培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