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编制组历经调研立项、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四个阶段两年多努力,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大数据管理局以及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科技信息化局和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等单位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6次,征求全省60余家单位意见,梳理分析了173条反馈建议,经过16次修订完善后定稿。
1月25日,杭州市公安局举行新闻通报会,通报《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管理通用要求》浙江省地方标准实施及相关内容。该标准归口浙江省公安厅,由杭州市公安局提出,地铁公安分局和交通(水上)治安分局主导编制,系首个在全国范围内涵盖城市轨道交通、路面交通、水上交通“三域”的省级安防标准,首个以智慧安防为突出亮点的公共客运安防省级标准,也是首个由杭州市公安局牵头编制的省级标准。经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该标准于2021年12月24日发布,2022年1月24日正式实施。
近年来,城市公共客运快速发展,地铁等公共交通客流量持续增加,重大公共交通安全隐患、突发案事件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为切实维护公共客运行业的良好运营秩序,有力保障市民安全出行,杭州市公安局秉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以《反恐怖主义法》《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规定为依据,突出科技引领和数字化改革,于2019年10月启动了客运安防相关标准编制工作,旨在建立城市公共客运安全防范标准来统一指导行业管理,解决当前公共客运安防标准不统一、覆盖不全面等问题。
标准编制组历经调研立项、征求意见、送审、报批四个阶段两年多努力,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大数据管理局以及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科技信息化局和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浙江方圆检测集团等单位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先后召开专题会议26次,征求全省60余家单位意见,梳理分析了173条反馈建议,经过16次修订完善后定稿。
该标准主要包括范围、术语与定义等10个部分,其中人力防范管理、实体防范管理、电子防范管理、智慧管理应用、安防信息管理共5个核心部分具体规范了城市公共客运智慧安防体系建设和管理,可用于指导系统验收和日常检查工作。
标准的制定提炼了浙江省公共交通智慧安防的先进做法,填补了国内目前城市地下、地面及水上客运智慧安防管理尚无统一标准规范的空白,对城市公共客运行业的安全防范管理具有积极的意义,有助于更好地服务保障市民出行以及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公共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