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是指各类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活动,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监控服务、治安报警系统监控服务、交通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和其他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不包括公安部门的活动和消防部门的活动)。
从国家统计局获悉,日前,国家统计局发布统计局令第33号《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对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符合数字经济产业特征和以提供数字产品(货物或服务)为目的的相关行业类别活动进行再分类。
《统计分类》明确,数字经济是指以数据资源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其涉及的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
据了解,《统计分类》从“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确定了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将其分为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等5大类。
其中,前4大类为数字产业化部分,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指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主要包括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
其中在智能设备制造类别中,涵盖各种类型机器人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制造等,
在第4大类数字要素驱动业中,包含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例如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基础设施建设,算力基础设施建设。
另外在这一类别中还包括其他数字要素驱动业,如安全系统
监控服务、数字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其中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是指各类安全系统监控服务活动,包括消防
报警系统监控服务、治安报警系统监控服务、交通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和其他安全系统监控服务。(不包括公安部门的活动和消防部门的活动)。
数字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是指大数据、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VR/AR、边缘计算、异构计算、工业视觉算法等新兴计算关键技术,SDN(软件定义网络)、网络切片等关键技术研究应用,以及量子通信和其他数字技术的研发与试验发展活动。
第5大类产业数字化部分是指应用数字技术和数据资源为传统产业带来的产出增加和效率提升,是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的融合。
该部分涵盖智慧农业、智能制造、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数字金融、数字商贸、数字社会、数字政府等数字化应用场景。
前段时间热议的“智慧养猪”归属于智慧农业中自动化养殖,具体是指利用
RFID射频识别、自动进食、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自动化、智能化的畜牧业及相关活动。
智能交通包含智能铁路运输、智能道路运输、智能水上运输、智能航空运输、其他智能交通。包含公路智能管理、交通信号联动、公交优先通行控制、智慧停车场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