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北京市公安局组织修订的《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系列标准开始在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官方网站上征求意见。系列标准涉及安防
监控系统、车载定位终端技术要求、车载防劫
防盗报警终端技术要求三个部分。北青-北京头条记者注意到,在新修订的系列标准中,安全防范技术和车载防劫防盗报警终端技术要求中都明确出现了在巡游出租车内增加音
视频监控的要求。运营服务平台可以通过指令启动车载终端的单向通话功能,还应能对任意车辆至少3个摄像头进行音视频点播,同时,安装在车内的车载定位终端,在车辆超速时,设备可以用声或光的形式提醒司机减速。
新修订的《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1部分:安防监控系统》标准中,运营服务平台的总体要求里发现,第一次出现了“音视频监控”的提法。要求运营服务平台可以对系统内入网车辆实施监控、跟踪、定位、音视频监控。具体到操作层面,标准要求运营服务平台应能通过指令启动车载终端的单向通话功能,将车内语音实时传输至运营服务平台并录音,车内听不到运营服务平台一侧的语音;平台应能通过指令对指定监控设备进行访问,以对视频监控内容进行实时点播。平台应能对任意车辆至少3个摄像头进行音视频点播。在《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
第2部分:车载定位终端技术要求》标准中,对车载定位终端的功能进行了具体的明确,明确其由定位终端主机、摄像头、辅助件三部分构成。定位终端应至少接入3路视频摄像头且拍摄角度固定,包含车前行车记录、车内录像、后备箱打开录像,车内录像要含音频。
除此之外,系列标准中还对巡游出租车运营服务平台所涉及的
车辆定位、车辆跟踪、接警量都进行了规定。如:运营服务平台应能向车载终端发送指令,车载终端回传车辆的定位数据 (当前位置经纬度、行驶速度、运动方向、回传时间等)后可显示在电子地图上;平台应能实时提供目标车辆的行驶轨迹,并在电子地图上直观显示车辆行驶路线;平台每秒接收车辆报警信息的数量应不少于10个,当车辆发生警情时,自车载定位终端开始发送报警信息,至运营服务平台接收到报警信息的时间应不大20秒,同时,向相关110,122,119等接处警部门发出报警信息的时间,专线联网时该时间应不大于5秒,普通市话线联网时间应不大于20秒。
据悉,市民如对《巡游出租车安全防范技术要求》系列标准有意见建议,可于2021年7月17日前,以e-mail或传真的方式向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