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此,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于4月1日起,以新修订的《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条例》施行为契机,率先在全国范围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终端,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管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标志着西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发放23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系统的移动执法终端设备,确保西安全市20个区县、开发区全覆盖使用……3月26日,陕西省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召开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执法终端使用培训暨配发会议,在全国范围内率先配发非道路移动机械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并于4月1日起正式投入使用。
据了解,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以压燃式、点燃式发动机或者以新能源为动力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包括工程机械、农业机械、林业机械、材料装卸机械、机场地勤设备等。目前监管对象主要包括推土机、压路机、挖掘机、打桩机、沥青摊铺机、叉车、发电机等。目前单台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的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分别是机动车的63.5倍和84.2倍,成为了大气污染的重要因素。但相对于机动车,目前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的监管还相对滞后,亟需加大监管力度。
鉴于此,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将于4月1日起,以新修订的《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条例》施行为契机,率先在全国范围内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终端,促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监管信息化、系统化、规范化管理,标志着西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执法工作迈上新台阶。
据介绍,移动终端的使用,将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发挥三方面的作用。一是执法人员能够实时核查现场机械申报登记、排放检验及排气污染控制装置等情况,提升执法效能。二是可对执法过程进行记录,对违法证据采集和固定,规范西安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执法过程。三是可实现西安全市各区县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数据共享,便于执法人员查询应用,有效打击违规非道路移动机械跨区域使用逃避处罚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