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闫傲霜带队开展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及数据立法调研,并与相关企业进行了座谈交流。
与会单位围绕人脸识别数据的安全风险、个人权益保护、安全标准制定、科技创新扶持等方面进行了热烈讨论并达成共识。一是企业应加强对人脸识别数据的安全风险防控,鼓励行业、企业建立数据分级分类标准,加强行业企业自律;二是政府应加强对人脸识别数据的采集、存储、使用的安全监管,划清监管红线,保护个人知情权、自决权等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三是应充分利用多方安全计算、区块链等技术,推动数据融合而非数据聚合,解决数据聚合带来的安全风险高的问题;四是支持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加强对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扶持。
闫傲霜强调,数据立法要平衡好规范与发展的关系,以鼓励创新、包容监管为原则,紧扣问题,适度突破,回应社会关切,体现北京特色,发挥立法对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要成立数据立法研究课题组,对数据立法的前沿、关键问题持续跟踪研究,为北京市数据法制环境建设工作提供长久、持续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