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将于下月起施行。今后,不按规定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单位,可能面临最高万元的罚款。
该办法明确,重要路口、网吧、车站、博物馆、学校、养老院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部位都应当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旅馆客房、集体宿舍的房间内;公共浴室、更衣室、试衣间、哺乳室、卫生间;金融机构内可能泄露客户个人信息的操作部位;选举箱、投票点、举报箱附近可能观察到个人意愿表达的部位;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场所和部位,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使用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发现危及公共安全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可疑信息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信息资料的查阅、复制、调取人员以及查阅、复制、调取的时间、用途、去向等进行登记。有效存储信息资料的期限不少于30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今后,未按规定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中断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运行,擅自改变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用途或者视频图像采集设备位置,或者允许非监看、管理、维护人员进入监看场所;不对信息资料查阅、复制、调取的人员、时间、用途、去向等进行登记,或者有效存储信息资料的期限少于30日等情形之一的单位,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该办法对调取视频资料有着严格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因执法工作需要,经本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无偿查阅、复制或者调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采集的信息资料。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因执法工作需要,经所在地设区的市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以无偿查阅、复制、调取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采集的信息资料。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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