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GB/T31000—2015)于2016年3月1日正式实施,将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综治信息化建设提供重要支撑和保障。
这项标准创下了两个“全国第一”:第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个国家标准,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大突破。第二,它是中央和国家部委参与最多的一项国家标准,共有26个中央和国家部委作为共同起草单位。
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给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防控公共安全风险提供了新途径新手段。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从创新社会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出发,在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深化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优化服务管理功能、加强信息安全保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全国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信息化工作奠定了基础。但是,由于综治工作涉及的部门多,业务纵横交错,存在着顶层设计难度大、共享水平不高、深度应用不够等问题,形成了一些“信息孤岛”、“数字鸿沟”,也造成了重复建设、资源浪费。为此,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基础数据规范》采用“9+X模式”,设置9大基础应用模块,包括综治组织及综合业务、实有人口、特殊人群、重点青少年、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校园及周边安全、护路护线等,在此基础上实现大数据挖掘、研判分析、统计报表、综合查询等深度应用。“X”是各地、各层级根据业务工作需要进行的个性化定制和扩展延伸。规定了综治业务工作和信息系统建设的基本业务数据项,为各级综治组织开展业务信息采集、交换、共享、加工、研判,加快构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共享共用、安全可靠的平安建设信息化综合平台提供了标准化依据。
该标准坚持需求导向,立足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发展,强化了综治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推进综治中心、视联网中心和综治队伍建设及网格化管理,着力推动社会协同、部门联动、资源整合,以增强社会治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和出租屋、物流寄递行业管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重点工作落实,着力推动治安联防、问题联治、矛盾联调、平安联创形成合力,以提高动态化、信息化条件下驾驭社会治安局势能力水平。
标准涉及的每一项工作都和老百姓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比方说,收寄快递已成为我们每个人生活的一部分,近几年我国快递行业迅猛发展,但是管理相对滞后,存在着不少安全隐患。这次,我们把“三个100%”纳入标准,就是要规范寄递物流企业“落实100%先验视后封箱、100%寄递实名制、100%X光机安检”。制度落实了,就可以从源头上杜绝寄递物流行业的安全漏洞、排除风险,人民群众才能感受到平安祥和。
中央综治办要求,各级综治组织要按照中央部署要求,依靠新技术和管理创新支撑新型城镇化、现代城市发展和公共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方法和手段,加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进程,推进平安中国建设;要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国家标准的贯彻落实为契机,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进一步在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上求突破、下功夫,不断提升新形势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顺应互联网时代的要求,确立合作、互通、共享理念,倡导“数据文化”,运用信息化手段处理、分析、管理公共安全,推进公共安全工作精细化,提高公共安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要推进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完善农村治安防控体系,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将服务管理资源向网格、楼栋、家庭延伸,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服务。要坚持以需求为导向,以提升效能为目标,整合各类平台资源,加快构建以全国综治信息化综合平台为龙头,省、市、县、乡、村(社区)5级平台为主干的信息化体系,不断提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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