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安防行业网

首页 > 政府新闻 > 正文

《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2013年实施
2012/12/25 10:22:00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安防      浏览量:
《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审议通过并实施,有助于规范本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利用,提高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保护人们隐私权。

    为了规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使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吉林省结合本省实际,制定了《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吉林省政府高度重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和发展,连续三年将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列为民生实事。特别是2012年王儒林省长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加强社会建设和管理创新,新增五万个视频监控探头,达到全省县(市)以上大型超市、商场、医院等单位监控无死角。今年3月份吉林省委公安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求各级政府要把视频防控系统建设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好落实。之后辽源市召开了全省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与应用现场会,黄关春副省长就我省视频监控系统的建设、管理、应用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会议指出,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抓住机遇,按照“政府领导、公安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入”的工作思路,下定决心,把视频监控系统作为重大工程和重要项目来推进,攻坚克难,全力提高监控覆盖面,加速推进监控系统建设,力争三年努力,接近或者赶上先进省份的水平。

    随着社会开放性、流动性的不断增强,人流、物流、车流、资金流、信息流等空前加大,给社会管理带来很大难度。做好新形势下的维稳工作面临巨大挑战。而视频监控系统作为新兴的信息技术,具有锁定目标、提供线索、固定证据等重要功能。特别是在侦查破案、重点稳控等工作中构筑全天候、全方位治安防控体系,更好地实现人防、物防、技防的有机结合,强化社会面控制、加强小区安全防范、保障居民家庭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视频监控系统提供的破案线索高达30%以上,监控探头的覆盖率越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就越强。视频监控系统正发挥着人力不可替代的作用。因此制定《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加强对视频图像信息的管理就显的尤为必要。

    本《办法》提出了涉及公共安全的场所和部位应当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主要包括 (一)电台、电视台、报社等新闻单位的要害部位;(二)电信、邮政、金融单位的要害部位;(三)研制、生产、销售和储存危险物品单位的要害部位;(四)能源设施、水利设施和城市水、电、燃气、热力供应等提供社会公共服务单位的要害部位;(五)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城市的街道、地下铁路、轻型轨道的要害部位;(六)重要科研单位、学校和幼儿园、医院、旅游景区、公园、机场、码头(港口)、边境口岸、车站、停车场的要害部位;(七)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客运车辆和客运轮船等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的要害部位;(八)文化体育场所、广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档案馆、会展场所、市政地下通道、步行街的主要公共通道和出入口;(九)大中型商业网点、大中型餐饮场所、影剧院、娱乐场所、旅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主要公共通道和出入口。同时也规定了部分场所和部位禁止安装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该《办法》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维护与使用进行了限制,并指出不得擅自改变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设施、设备的位置和用途; 不得非法传播、复制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

    《吉林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的审议通过并实施,有助于规范本省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利用,提高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进一步保护人们隐私权。

相关专题:

相关新闻:
加载中...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