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安厅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全省校园安全
2012/12/25 10:16:00 吉林省公安厅 关键字:吉林省公安厅,校园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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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及其周边单位、商户和有条件居民家中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形成保护学生、幼儿安全的合力。
为进一步预防和避免校园恶性伤害事件的发生,12月17日吉林省公安厅发出通知,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迅速采取针对措施,全面强化校园安保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及时发现堵塞漏洞,上门提供校园安保指导。各级公安机关要进入到每所学校、幼儿园督促指导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对学校、幼儿园的内部保卫力量、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设施、应急处置机制等逐一检查,并加强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制服犯罪分子。
强化校园及周边的巡逻控制,坚持严查严管。要迅速组织警力和群防群治力量全力开展校园及周边,特别是上放学等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工作,划区分段,定岗定责,坚持严查严管。对在校园及周边形迹可疑的人员,一律进行严格盘查,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要带离现场进行继续盘问;对携带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的,要依法予以拘留;对正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要坚决果断依法处置。
组织发动群防群治力量,形成护校合力。会同综治等部门,逐一走访校园周边的单位、商户、商业网点等,广泛动员群众,遇有可疑情况和可疑人员,及时报警。在校园及其周边单位、商户和有条件居民家中安装一键报警装置,遇有突发事件能够快速反应,形成保护学生、幼儿安全的合力。同时,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密切排查管控校园及周边不稳定因素和人员,严防发生肇事肇祸问题和个人极端事件。
吉林省公安厅要求从即日起至明年1月底,各市、县公安机关要会同综治、教育部门,逐级成立检查组,深入学校、幼儿园进行明察暗访和检查督导,全面摸排掌握校园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问题突出的校园,要协调主管部门明确整改时限,进行挂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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