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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X射线安检机三个月内办许可证
2011/10/26 9:11:00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X射线装置,安检机,环保部门,辐射安全许可证      浏览量:
中国安防行业网记者近日从环保部获悉,各地环保部门将对安保用X射线装置开展专项检查,各口岸、机场、港口、车站、地铁等公共场所使用的X射线安检装置都将在检查范围内。并要求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的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办。

    记者从环保部网站获悉,各地环保部门将对安保用X射线装置开展专项检查,各口岸、机场、港口、车站、地铁等公共场所使用的X射线安检装置都将在检查范围内。

    环保部通知指出,检查内容将包括射线装置项目履行环保手续情况、X射线装置现场辐射剂量状况和辐射工作场所的辐射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通知还指出,虽然安保用X射线装置属于Ⅲ类低危险射线装置,对公众健康影响很小,但该类射线装置的使用单位仍应按照《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规定的要求,取得辐射安全许可证。

    10月10日有媒体报道,有市民反映深圳地铁站设置的280多台X射线安检机没有做过环境影响评估,没有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报道引发舆论对公共场所X射线装置,尤其是深圳、北京、上海等地地铁X射线安检设备安全性的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28条、《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第5条,生产、销售、使用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当申领许可证。许可管理制度中,将射线装置可能存在的对人体健康和环境的潜在危害程度,从高到低分为Ⅰ类、Ⅱ类、Ⅲ类。X射线行李包检查仪为Ⅲ类射线装置,属于低危险射线装置,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实施管理。

    环保部通知称,在这次检查中,对于发现未履行环保手续的,应要求业主按法规要求在三个月内补办相关手续。三个月内仍未按法规要求补办安全许可环保手续的射线装置,环保部门将责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否则依法查处。

    对于地铁安检设备辐射安全的质疑,环保部20日曾做出回应,符合辐射安全指标的地铁安检设备,在正常使用时不会对环境和附近经过的公众造成身体伤害。但相关专家同时提醒,地铁乘客应正确接受安检,在安检时应注意不要把手伸入安检仪中取包。孕妇、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应由陪同人员提醒安检人员进行手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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