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竖直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术语和定义、总体检查、详查、质量评定、报告编制、资料整理等内容,标准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总体检查、详查、质量评定、报告编制、资料整理、附录、参考文献共11个部分。
自然资源部日前公布《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标准并进行公示。文件规定了无人机竖直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总体检查、详查、质量评定、报告编制、资料整理等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无人机竖直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的基本要求、术语和定义、总体检查、详查、质量评定、报告编制、资料整理等内容,标准分为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总体检查、详查、质量评定、报告编制、资料整理、附录、参考文献共11个部分。
本标准适用于无人竖直航空摄影成果的质量检查与验收。总体检查包括:成果资料齐全性和规整性、覆盖完整性、检定资料和数据解算精度,详查的主要检查内容包括:飞行质量、影像质量、数据质量和资料质量等。
通过本标准的实施,可为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工作提供依据,提高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检验工作的客观性、规范性、科学性及可靠性,提升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质量水平,从而促进无人机航空摄影成果在国民经济各领域的推广应用。
本标准由自然资源部四川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主编,国家测绘产品质量检验测试中心、中测新图(北京)遥感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自然资源部第三航测遥感院、安徽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辽宁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湖南省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授权站协助编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