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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
2013/6/12 14:18:00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关键字: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      浏览量: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湘交传电〔2013〕21号

各市州交通运输局,邵阳、怀化市公用事业局,省运管局:

  6月7日18:30左右,福建厦门市一快速公交车辆行驶途中突然起火,造成47人死亡、34人受伤,有关部门已初步认定为一起严重刑事案件。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确保群众安全出行,根据交通运输部的要求,结合全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增强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城市公共交通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为全社会提供最基本的出行服务,点多面广、客流量大、客源成分复杂,上下客频繁,大多运行在人流密集地段,发生安全事件社会敏感度高、影响面广,安全防范和应急疏散、救援工作较为复杂,难度很大。截止2012年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营运车辆约1.6万辆,运营线路里程约1.9万公里,年客运量约32亿人次,运输任务繁重。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的重要批示精神,始终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充分认识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的复杂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提高警惕,联合有关部门积极排查隐患,举一反三,抓紧部署和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切实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安全有序。

  二、进一步加强监管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积极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监管,督促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一是要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从业人员以乘客进站、上车等关键环节为重点,加强对可疑人员、可疑物品的检查和防范工作,严防针对城市公共交通的各类蓄意破坏活动,确保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二是要督促城市公共交通场站运营单位切实安全防范工作,全面检查内部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增设安保人员,必要时派人值守,切实关注客流动态,防止不法分子破坏。三是要加强动态监管,充分发挥现有监控设施作用,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重点场站和线路运行状况的动态监测和实时视频监控,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消除。四是要加强重点时段的安全防范。当前,端午节将至,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监管,保障城市公共交通正常运营,满足节日期间群众出行需要。

  三、进一步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应急管理。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机构要在地方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适时开展针对车辆起火、运营事故、恐怖活动和公共卫生等不同类型突发事件防范处置的应急演练。要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部署,立即开展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排查各种隐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及时整改。要完善灭火器、安全锤等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破拆装置,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车门应急开关完好有效、不得上锁,并配以显著标识,对空调系统和油(气)电线路等车辆设施加强检修检测。要加强宣传教育,滚动播报“严禁三品上车”和安全、应急方面的语音提示,安装移动电视的车辆要增加乘车安全、消防和应急等方面内容的播出频率。要督促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交通安全和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熟练掌握应急处置基本常识、处置程序和处置方法,切实提高司乘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行驶途中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进一步加强信息反馈机制。

  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密切关注局势,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形成安全防范工作合力。要进一步完善通讯联络机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在出现各类突发事件时,能够反映迅速、措施有力、处置得当。

  请各单位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落实,迅速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厅。

  湖南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三年六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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