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存在哪些问题
2020/12/5 17:47   中国安防行业网      关键字:人工智能 智慧城市 建设 存在 问题      浏览量:
目前,智慧城市建设正在我国不少城市迅速开展。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越来越多的城市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智慧城市建设。
  目前,智慧城市建设正在我国不少城市迅速开展。随着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取得新突破,越来越多的城市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不过随着城市规模越来越庞大,大城市病也不断困扰着市民的现实生活。城市污染、交通拥堵、上学难、就医难、公共服务聚集区与城市人口聚集区的背离等等。由于智慧城市建设刚刚起步,在网络安全、政策法规、数据共享等方面仍然存在一些短板。因此,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最近几年,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驾驶等新技术迅速发展,摄像头、传感器等硬件设施成本骤降,为优化城市管理提供了技术手段与物质基础。随着技术条件越来越成熟条件,城市管理形成以数据为驱动的城市决策机制,从顶层设计着手,自上而下的”AI化”使城市功能和产业转型更加显著,为城市创造以技术为驱动的商业价值,最终形成一个多元化的有机生态城市系统。
  智慧城市领域的人工智能技术,其本质是以数据为驱动的城市运营和服务机制,根据政务数据、社会数据、互联网数据、物联网数据进行持续的城市运营支撑;智能化智慧化调控调配公共资源和公共服务。人工智能并不是高高在上,而是持续服务和创新的体现;在惠民方面,政务智慧订单服务自动代替市民进行业务办理,实现数据多跑路市民点一次;优政方面,全市资源和业务自动流转,实现全业务智能化支撑。兴业方面,城市行业生态智慧聚合、交易自动撮合,实现全数据智能化支撑。
  人工智能正渗透到智慧城市建设的方方面面
  在交通领域,AI和城市交通结合的方案有很多,但是最成功的还是阿里云ET城市大脑。2017年城市大脑交出了一年以来的答卷:城市大脑1.0正式接管杭州128个信号灯路口,试点区域通行时间减少15.3%,高架道路出行时间节省4.6分钟。在主城区,城市大脑日均时间报警500次以上,准确率达92%;在萧山,120救护车到达现场时间缩短一半。
  在环保领域,绿地园林布局更科学,有助于空气绿色与环保,停车场占地面积更小更科学,道路更畅通,公路桥梁地铁建设减少拥堵,数学模型辅助更有效道路通讯或排队购物。智慧城市中住宅、商场、公寓、马路、桥梁、地铁轨道、园林、文化场所、体育场、主题公园等布局更科学更好。
  在智慧政务领域,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安全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社会服务管理信息化平台”可实现城市数据资源的共享协同,建立信息化支撑、网格化管理和多元化服务的“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使“百姓跑腿”变成“数据跑腿”。
  在社区生活中,物联网让小区更加智能化,街道有人工智能网络服务,出行交通有导航和电子地图,设置私家车跟踪或定位,旅游有随身Wifi语音服务,餐厅、酒店、租车、购物等服务通过语音智能变得更便捷。
  在城市安全中,面对城市井喷式增长的视频监控数据量,停留在浅层次分析识别的传统智能算法,已无法满足深层次数据价值挖掘的需求。因此人工智能在安防行业的落地水到渠成并日渐深入,目前已广泛应用于公安系统的身份甄别、合成追逃、侦查破案。
  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智慧城市建设中,在以下几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
  实践来看,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智慧城市建设中,在以下几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
  在网络安全方面
  据国家互联网应急中心2018年发布的第十三期网络安全信息与动态周报报道,该周境内被篡改网站数量为746个,境内感染网络病毒的主机数量约27.8万个。这些数字反映出网络安全方面的巨大隐患。不解决网络安全问题,贸然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到智慧城市建设中,可能带来更大隐患。而且,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很多实力较强的供应商和运营商是外资公司,本土企业实力相对较弱,缺乏相关核心技术。
  在发展规划方面
  仅有北京、上海、深圳等部分大城市将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列入城市建设规划中,涉及智慧城市建设的政策法规尚不健全,相关人工智能技术的应用依然存在争议。如果不能及时调整现有政策法规以适应并规范新技术的发展,技术应用可能出现无序状态。
  在数据共享应用方面
  部分智慧城市公共数据的开放共享依然存在较大困难,数据的价值没有得到充分利用。而且,政府和企业之间缺乏统一的合作规划和行动框架,与智慧城市治理的整体性、协同性要求还不相适应。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是让城市运转真正具有智慧,更好服务城市居民。上述问题提醒我们,将人工智能技术融入智慧城市建设,需要循序渐进,加强规划和引导。
  中国在智慧城市方面的表现不落后于其他国家,并且在应用方面已经走在了前列。未来我国需要解决如何把智慧城市建设和市民实际需求结合起来的问题。
  首先,健全城市治理安全等级和风险预估机制。设立城市治理安全等级,能够有效规范人工智能技术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应用范围,确保城市治理的有序性,帮助城市管理者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科学有效地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健全城市治理风险预估机制,是为了预防人工智能“越界”风险,将人工智能可能对城市发展造成的危害和相关隐患遏制在萌芽状态。
  其次,完善人工智能技术应用的相关政策法规。技术与规则总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完善技术应用的相关规则不是为了限制技术进步,而是为了让技术合理发展。智慧城市建设中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涉及的领域广泛而具体,应通过政策法规明确各方权责,保证智慧城市建设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比如,在智能医疗领域,涉及导诊、诊断、手术乃至护理等多个体系,明确权责不仅可以推动医疗发展,而且有助于解决医患矛盾。
  最后,形成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发展方式。智慧城市建设不仅是为了提高政府的城市管理水平,也是为了通过技术进步来满足城市居民各方面的需求。运用人工智能技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政府不能唱独角戏。一方面,要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激发人工智能企业在智慧城市建设中的积极性,让企业开发出更多有利于智慧城市建设的人工智能技术;另一方面,政府在智慧城市建设中应发挥主导作用,科学合理地运用多种方式来引导企业发展。
  结语:“智慧城市建设是一个过程,而不是一个工程。”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需要着眼于多样性和长远的发展。通过现代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实现城市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使城市更容易被市民全面感知,提升城市生活的便捷化、高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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