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不仅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强有力支撑,还在服务群众过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浙江省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分局紧紧围绕省公安厅“云上公安、智能防控”战略部署,不断加强科技信息化建设,将人像识别技术等科技信息成果投入到“大数据”警务实战当中,特别是在近日,联合丽水市民政救助管理站,为39名长期滞留人员进行DNA、指纹采集,同步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和“全国走失人口DNA数据库”,结合人像识别系统进行比对,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查证落实其中13人身份。
丽水市民政救助管理站长期滞留人员数量多,每年仅治疗、护理费用就超过150万元;在救助工作实践中,相当一部分流浪人员由于各种原因无法与人正常交流;因寻亲方法单一,寻亲工作进展无大的突破,只能长期滞留在救助管理站或寄养在定点救助机构。
2015年,公安部、民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身份查询和照料安置工作的意见》,要求各地公安机关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流浪乞讨人员的身份查询,积极为其寻找亲属。今年5月,莲都分局刑事侦查中心技术室主动与当地民政部门对接,积极为长期滞留救助管理站人员采集DNA、指纹等信息,帮助滞留人员找寻家人。莲都分局在已有技术基础上,开拓思路、大胆创新,按照人像比对工作要求,对39名长期滞留人员逐一进行拍照,通过与全国数据进行人像比对,成功比对筛选出13名相似人员,并第一时间对这13条相似人员信息进行再研判、再分析,逐一查证落实人员信息。在获悉13名人员的精准户籍地址后,丽水市民政救助管理站及时向滞留人员户籍所在地救助管理站发出寻亲信息。在不到一周时间里,就收到对方救助站反馈,其中9人查找到原籍及亲属,踏上返乡路。
6月20日,已经离家20余年的男子黄某成为丽水市第一位成功通过DNA信息数据比对寻亲成功的救助管理站滞留人员。此前,莲都分局刑事侦查中心技术民警对包括黄某在内的救助管理站39名流浪人员进行DNA采集,通过DNA数据库比对查找到黄某疑似身份。但经过与外地警方联系,获悉当年黄某登记身份时已经是流浪人员。民警不轻言放弃,多次到救助站与黄某交流,凭借职业敏感,通过意识模糊的黄某说的只言片语,发现重要线索。民警随即与外地公安机关联系,将获知的信息通报给对方。外地公安机关只用了不到一天的时间,就查证了黄某是山东阳信人,20年前在广东广州打工,之后便在外流浪20余年。(记者谢佳 通讯员 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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