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委近日接连印发了《广州市客运出租汽车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和《广州市道路运输和城市客运行业服务投诉处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两份文件,这两份文件对出租车等客运行业的技术管理及投诉处理办法进行了明确。
据悉,广州市出租车将配置不少于1套录音设备和3路录像设备,并实时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平台。对于出租车等客运行业的违规行为,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12328等渠道进行投诉。
记者了解到,《规定》曾于2016年5月发布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稿中的出租车必须安装监控设备条款,曾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和争议。
此次正式出台的《规定》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一致,规定车内配置不少于1套录音设备和3路录像设备,录像范围应至少覆盖前、后排座椅(如车内有防劫网,可存在局部遮挡)、前排副驾驶侧车窗及行李厢内区域;录音、录像设备安装不得影响驾驶及乘车安全;录音、录像数据须同步,且在本地存储的容量可满足录像存储不少于7天,并实时接入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监管平台,实现远程查阅、导出;使用录音、录像数据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确保信息安全,保护司机和乘客的个人隐私。
在《规定》征求公众意见时,广州市交委曾表示,过去广州所有出租车都没有安装车内视频监控,对于乘客投诉司机拒载、失物找回等事项,由于缺少直接证据而难以裁决。针对这一情况,市交委试图通过技术手段来解决。此外,也可远程监控司机是否有拒载等违规行为。
安装监控能否保护乘客隐私安全?广州市交委工作人员称,出租车严格意义上来说也是准公共场所,任何人都可以乘坐,只要提前告知乘客车内有摄影头,应该可以获得谅解。
据悉,该《规定》自2017年8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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