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辽宁省公安厅联合辽宁省银监局,采取三项举措,全面推进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建设达标工作。
工作中,辽宁省公安厅突出重点,要求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以前期摸底调查的统计数据为依托,将基础薄弱、周边治安情况复杂、易发案区域的营业场所作为工作重点,及时对安全防范设施进行升级改造,提升安全防范水平。
同时,辽宁公安机关严格标准,对完成安全防范设施达标建设的营业场所,组织本地专家组进行验收;对发现的隐患,由当地公安机关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监督整改到位,并及时向银行主要领导反馈情况;对发现重大隐患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坚决依法给予处罚,并根据有关规定报请当地党委对该单位实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一票否决。
此外,辽宁公安机关加强总结上报,及时梳理出好的经验做法和有效工作措施。为有效推进全省银行营业场所安防设施建设达标工作,省级达标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情况,及时通报进行全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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