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要闻 > 正文
吉林省春节安防共投入巡逻警力61000余人次
2017/2/6 09:21   新文化报      关键字:安防,春节,火灾      浏览量:
春节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按照统一部署,全力抓好安保维稳措施落实工作,全省未发生恐怖袭击事件,未发生群体性事件,未发生有影响的刑事案件和个人极端暴力事件,未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故。

1

公安机关以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水电油气热等重要基础设施和高铁等为重点,强化公安武警联勤武装巡逻、重点部位定点武装执勤、公安特警屯警街面动中备勤、人员密集场所高峰勤务四项机制,落实“1分钟、3分钟、5分钟”快速反应要求,最大限度挤压违法犯罪活动空间。全省共投入巡逻警力61000余人次、车辆12000余台次。刑侦等警种始终保持临战状态,对节日期间发生的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坚持做到闻警即动、快侦快破。

长春发生火灾25起

春节期间,长春市公安消防支队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及省消防总队、市公安局党委的决策部署,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忠诚履职、狠抓落实,强化火灾防控、执勤备战、消防宣传、部队管理等各项工作,实现了火灾形势和部队安全的“双稳定”。

除夕到大年初六,长春支队共调派执勤车辆144台次,警力720余人次,科学、及时、妥善处置全部27起警情,其中火灾25起,抢险救援2起,社会救助3起,火灾造成财产损失1.74万元,火灾起数和财产损失同比去年分别下降59.68%和79.45%,疏散抢救被困群众2人,抢救财产价值85万元,全市没有火灾亡人和伤人,没有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长春收缴烟花爆竹26件

春节期间,长春市有关部门和城区、开发区共出动16395余人次、687台车辆,严查违法销售、运输、燃放行为。除夕夜,长春市环境空气质量处于良好水平,较去年污染物浓度峰值达到四级中度污染级别下降了一个级别;检查车辆1460台次,盘查人员2312人,收缴烟花爆竹26件,处理非法销售一起;累计清理鞭炮残屑约230公斤,同比清理量减少近50%;城区未发生因烟花爆竹引起的火情。

市民违规放烟花被罚500元

今年,长春市四环路以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春节期间,大量民警巡逻,发现违规的会及时制止或处理,但仍有不少市民存在侥幸心理,在四环路以内燃放烟花爆竹。

1月31日19时30分,民警在南关区东岭北街巡逻时,在满族乌拉火锅门口发现饭店工作人员黄成名正在燃放烟花爆竹,民警立即上前制止,并将黄成名带回派出所,作出对黄成名治安罚款500元人民币的处罚。

微信扫描二维码,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