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电子手铐”监控,是指为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佩戴具备实时定位、轨迹查询和报警功能的智能监控手表,并通过电子手铐监控平台对佩戴手表人员进行24小时动态监控的一种监管措施。
近日,记者从昨天举行的山东省检察院“检察开放日”活动中获悉,山东20个基层检察院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电子手铐监控试点工作。
据了解,“电子手铐”监控,是指为被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佩戴具备实时定位、轨迹查询和报警功能的智能监控手表,并通过电子手铐监控平台对佩戴手表人员进行24小时动态监控的一种监管措施。
2013年东营市河口区院开始探索,2015年东营全市检察机关推行,2016年初,山东省检察院积极争取高检院侦监厅支持,在全国率先组织开展电子手铐监控试点工作,从全省选择20个基层检察院进行试点。2013年以来,全省对构成犯罪但无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8533人,“电子手铐”监控的1482名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中仅1人未到案,得到高检院的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