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银监会主席尚福林在两会“部长通道”接受采访时表示,除部分确实有实施困难的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等小型机构外,其他开展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均应实现自有理财产品和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我们准备到今年年底之前,在全国主要的商业银行全面推开‘双录’机制。”
从中国银行和工商银行北京的几家支行证实,从今年开始,这些支行网点确实都已经在个人理财业务办理过程中使用录音录像。
此外,四川、重庆、贵州等地银监局也都明确要求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对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进行全程同步录音录像。
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5)》显示,2015年全年,银行业理财市场465家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发行理财产品18.7万只,累计募集资金158.41万亿元。截至2015年底,理财资金账面余额23.5万亿元,较2014年底增加8.48万亿元,增幅为56.46%,银行理财规模持续增长。
凭借收益稳健、风险相对较低的特点,银行理财产品一直是不少投资者的投资首选。但是在理财产品销售中频繁出现的销售误导、虚假宣传、收费陷阱、以及“飞单”,即客户经理私自销售未经本行授权、甚至监管部门禁止的产品等问题,使得客户与银行之间的纠纷时有发生,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也因此饱受诟病。
为规范相关金融服务、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今年1月初,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了9项金融国家标准,并确定新标准将于6月1日实施。其中《商业银行个人理财服务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客户风险承受能力测评规范》、《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等都针对个人理财业务进行了规范。
《银行业产品说明书描述规范》要求产品说明书应列明36个实质性要素,包括产品适合的客户群、服务费用、预期收益、风险分析等;并且应清楚描述银行产品凭据、预期收益、服务费用等改变的期限和方式等。借此使得购买者能更加全面、客观地了解银行产品的使用、收益和风险等信息,保障客户知情权。
银监会此次要求全面推开银行理财产品销售过程录音录像,可谓在技术上对以上《规范》的落实提供了支持。如尚福林所说,“销售人员按照程序、规定介绍银行的理财产品,消费者也能够更清楚地了解产品特性,知晓自己对于该产品享有的权利,应该承担哪些风险,如果发生纠纷,也有了处理的相应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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