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互联网+”民生警务改革,拓展完善网上公安局功能,实现98项公安业务网上办理,单件办理时间缩短60%以上;在全省率先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专家团运作等制度规范,提高了执法质量和公信力。记者近日从淄博市公安局获悉,淄博市公安机关抓稳定、促和谐、保民安,有力地维护了全市政治和治安大局持续稳定。淄博市公安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2015年度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优秀单位”,被省公安厅评为“全省优秀公安局”,在全省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电话测评中取得了第二名的成绩,工作实绩得到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
执法服务创优 “三最”体系争先
据了解,2015年,全市公安机关深入推进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升执法服务水平,在全省率先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法律专家团运作等制度规范,提高了执法质量和公信力。推进公安行政审批改革,制定18条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效能措施,确定13项行政审批事项,做到了项目最少、时限最短、收费最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完善差别化阶梯式户口准入政策,宽松接纳到我市投资、经商、务工的外来人口转移落户。
推进出入境管理服务改革创新,推出往来港澳团队游复次签注“立等可取”、“高速在线自助填表”、“速易拍”自助照相等服务措施,群众等待时间大幅缩短,审批效率和质量保持全省前列。推进车驾管改革,推出“一口受理、一口取证”的新型服务模式,开辟车辆查验快速通道,群众递交材料后不再到处跑腿,直接从原窗口收取办理结果,办事效率平均提高3倍。
推进“互联网+”民生警务改革,拓展完善网上公安局功能,实现98项公安业务网上办理,单件办理时间缩短60%以上。
合成作战显威 砺剑出击安民
全市公安机关强化主业意识,高度重视科技手段、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市公安局和各分县局均建设了合成作战中心,整合资源,提高综合打击效能,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严打高压态势。全市秋冬治安“百日会战”期间,共破获刑事案件76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人员7100余人。强力开展打黑除恶护企安民行动,严厉打击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9类涉黑涉恶常见犯罪案件,先后侦破了“5.13”寻衅滋事案、马某某等人敲诈勒索案、张某某强迫交易案等一批案件,2015年共打掉涉恶类犯罪团伙95个470人,全市命案发案降到多年来最低,八类主要暴力犯罪案件同比下降12%。建设反信息诈骗中心,重拳打击人民群众关切的信息诈骗犯罪,建立多部门联动快速冻结涉案资金机制,着力减少群众财产损失,全市侵财案件立案数同比下降0.6%,破案数同比上升10.8%。
强化与环保部门的对接联动,大力推进“刑责治污”,严惩重处各种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先后开展了小清河流域“清水行动”、空气异味综合整治、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边界地区整治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共立环境资源类犯罪案件97起,刑事拘留94人,取保候审21人,逮捕21人,判决78人;立行政案件30起,行政拘留36人,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工作始终保持了全省前列位次。
立体防控织网 “刑(行)责治安”除患
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县、派出所、村居四级巡防网络,全市每天保持200名武装民警、2100名常规力量街面巡逻,形成以指挥中心为龙头、以专职巡防队伍为中坚、以村居和内部单位巡防力量为辅助、以治安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为补充“多位一体”巡防模式。2015年通过巡逻破获案件865起,全市抢劫、抢夺、入室盗窃警情同比分别下降36.9%、25.6%、27.8%。系统规划,科学设计,将视频监控、电子围栏、交通卡口、治安卡口融合共用,全市安装视频监控探头26万个,一二三类目标实现全部覆盖。
将全市11.4万辆“七类重点车辆”纳入户籍化管理,对1.3万余名严重违法驾驶人实行交警和派出所“双重”教育管理;强力推进黄标车淘汰治理,淘汰率达100%。排查消防单位1.8万余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2.1万余处。将全市易燃易爆危险品从业单位全部落实户籍式“实名制”管理,检查从业单位520余家,发现整改安全隐患630余处。推进“刑责治安”,办理重大责任事故案件、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8起,刑事拘留11人,取保候审5人,逮捕3人;办理涉交通刑事案件1003起,刑事拘留721人。推进“行责治安”,依法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57万余起,办理涉交通行政案件1971起,行政拘留361人;处罚消防单位840家,查封60家,责令“三停”98家,行政拘留5人。2015年全市交通亡人事故同比减少74起74人,火灾事故起数同比下降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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